“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保山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以来全市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坚持党的领导 持续提升普法领导力
“八五”普法期间,保山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普法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提示、考评、总结、通报等机制,制定《保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督促65个市直单位扛牢责任,并对重点普法任务设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全过程各方面;制定《保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每年随机对8至10个市直单位进行现场评议。
坚持重点发力 持续增强普法针对性
保山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八五”普法期间,市级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讲座110余场,覆盖2万余人次;县乡两级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000余场次。同时,保山市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聚焦校园欺凌、性侵防范、反诈禁毒等开展普法宣传,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让法治意识扎根校园,为成长护航。目前,保山市732所中小学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实施“五环思政”育人模式,创建法治示范学校30所,打造精品法治课程48门。此外,保山市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7个,组织“模拟法庭”“法治成人礼”等活动,覆盖学生20万人次。
5年来,保山市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逐年下降。保山市在4个边境乡镇组建14支“国门宣讲团”、65支“强边固防宣讲队”,用“乡音土话”推动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万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覆盖群众120万人次。
坚持普治融合 持续激发普法新活力
“八五”普法期间,保山市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9个,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69个;11个边境村“法治文化长廊”全覆盖;命名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群众身边“永不走”的普法队伍,培遴选育“法律明白人”6939名,建成“法律明白人”个人工作室80个,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26户,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95%。
此外,保山市出台《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市文明乡镇占比达85.29%,文明村占比达86.71%。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保山市创新推行村(社区)“点单”、乡镇(街道)“派单”、行业部门“接单”、普法工作队“领单”的“四单”普法模式,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实现刑案、治安、命案、信访总量大幅下降目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