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1日电 (记者 何丰伦)
“年底单位确实按照标准给了我‘双薪’,可相比之下,‘双薪’远远比不上给我们提供成长机会更重要。”临近岁末,南宁天利传媒公司部门主任王志仁谈到“双薪”和“机会”时作出了这样的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年底“双薪”已经成为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享受的惯例,但是越来越多的员工更看重所在单位给自己提供的成长机会。
年底“双薪”五花八门
据记者了解,给员工加发年底“双薪”即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已经成为公务员和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年终奖励的通行做法。然而,年底“双薪”到底有多少,按照怎样的标准进行发放,每个单位的做法不一。
广西一家区直机关公务员梁振乾告诉记者,年底“双薪”一般是按照法定工资来发放的,公务员实施“阳光工资”前,不少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补贴”“津贴”和“年终奖”发放,这就使得年底“双薪”少的相当于一个季度的工资,多的相当于半年工资。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中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吴鹏算的一笔账:他的年底“双薪”仅仅是基本工资700多元钱的翻倍。由于如何发放年底“双薪”是领导决定的,财务账目又不公开,所以,“双薪”在他们单位成了一个没有答案的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年底“双薪”少的有3万元-5万元,多的可能有20万元-30万元。其基本计算方式是,将年度收入平摊,或者按照12个月中最高收入的一个月支付“双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