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张淼淼)“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方案,基准线为11.5%,上线(预警线)为16.5%,下线为3.5%。方案中特别提到以上内容。
北京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工资指导线的调整将为低收入职工提高收入创造条件: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岗位人员,政策将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