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事件让我“爱是辣舞”感到越来越多的费解,甚至愤懑,大家都疯了么?
一、香港警方现在的做法让人非常不能理解,查看陈冠希的电脑也就罢了,看就看,为什么要公布电脑中尚未公开的人物?
公布女星“剪影”是什么意思?描述人物特征让大家猜测是什么意思?大凡正在侦破中的案件,是非常忌讳透露案情的,何况这样一个事关公众人物隐私的事件,每天丢出几个女星剪影是一种非常不厚道的行为!
如果真的是香港警方透露出来的,那么他们的行为比记者,比“奇拿”更加过分,发艳照涉及的女星是个人行为,这样做不但成为了政府行为,而且严重影响到了一大批人,她们的婚姻、爱情、事业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他们比记者还要八卦!
娱记们旋风般跟进,玩起了“这是两个大姐大女星,年龄40岁以上,其中一人曾经被誉为‘最美丽’的人……请大家猜她们是谁”这样的游戏?这是办案还是毁人?这是遏制事态发展的态度么?
二、黑道某人放话花一百万买陈冠希一只手?
众所周知的大陆“踩猫”事件就有人花五十万买,杀了几个同学的马加爵不过是二十万悬赏,现在一百万买陈冠希一只手,那么作为一起伤害这么多人的事件,只付出区区一百万?再换而言之,陈冠希让人痛恨的只是那拍摄DV的一只手么?按照正常人都应该买他的陈腊肠一根啊!此人智商有严重缺陷。
这个事情不简单,感觉只是一种象征。
三、陈冠希拍摄的都是傻子么?
大家蜂拥着观看泄露的艳照的同时是否想过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一个男人有多个性伴侣并不奇怪,别说十几人,就是一百四五十人在民间也大有人在,因为陈冠希接触的都是娱乐人士,上床随便些也不奇怪,但奇怪的是个个都是要脸要皮的人,又不是夫妻又不是恋爱,这些女星怎么敢于把自己的露脸裸照存放在陈冠希处?
凡是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授人以柄,即使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也很难做出这么笨的事情来,但在艳照门事件里仿佛司空见惯,这十几人都留下自己全套名誉乃至于身家性命给人,不是太愚蠢了么?如果不是“陈氏腊肠”威猛无敌天下,就必然另有隐情。
四、陈冠希到底有罪无罪?有没有资格做证人?
陈冠希拍摄的照片本来是无罪的,但泄露出去了,陈冠希是绝对逃脱不了干系的,香港法庭完全可以用“故意泄露”为罪名起诉陈冠希,陈冠希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证明这不是他故意泄露的才可以脱身。但现在他轻易脱身了,一句“被人盗用”就丢下电脑走人了,又一次考验公众及香港警方的智商!以后每个人都只要来一句“被人盗用”就可以置身事外了么?换了另外任何一个正常人,可能把装有如此隐私内容的电脑随手丢在外面维修么?
PS:提到“警方公开一些资料是保护陈冠希”的搞笑说法:
各位的想法都非常有创意,说警方为了保护陈冠希而暴露机密?
是不是为了保护陈冠希把所有照片都公开了更好“保护”?
他们这样做和“奇拿”有什么两样?
照片都不在陈冠希手上了,谈何保护?陈冠希早就不具备威胁了,问题是如果有人威胁陈冠希,做掉陈冠希,警方就会把照片公开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