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李惠民)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从即日起至年底,云南省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以重点解决城管等行政执法过程中扰民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乱作为的情况。
据悉,云南省将推进城管、交通、文化、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同时,重点解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违法决策、违法行政、重权力轻义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按照要求,当前重点解决在城市管理中多头、重复、交叉和扰民的执法问题。各城市今年要确定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0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逐步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此外,在今年底前,没有按照规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应当将其单位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等向社会公告,完善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制度,没有执法资格和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要于明年底前,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工作守则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网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申诉、控告和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