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晚报讯(周平洋)记者获悉,省交通厅发出通知,1月28日至2月23日期间,对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交通规费实行优惠措施。
据了解,优惠措施包括以下内容,即从事省际、州(市)际、县际运输的加班客运车辆,公路通行费按50%征收;春运期间,持交通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车辆免交道路通行费;云南省专业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2008年2月客货附加费减半征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