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杨建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依据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省发改委工作安排,近日,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开始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
此次检查和清理的重点是:对全省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未经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及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而设立的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收费,要严格按照省发改革、财政厅相关文件中的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执行;1月26日至2月5日,对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在现有的价格水平上一律减半收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