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张瑞芳)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昨日在昆明举行。
会议首先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再次审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信息化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个草案修改稿;审查《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2个修订稿;审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和《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条例》等。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昨日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作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有关条例的说明及审议、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经济委员会负责人作有关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李春林、杨建甲,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孔垂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任仲勋、守雪梅等30位公民旁听了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