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张雪飞)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落实老干部待遇的重要政策措施,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为老干部办了大量实事,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和广大老干部的赞誉。
在全国较早建立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较好地解决了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覆盖面不广、参统率不高、医药费不同程度拖欠、住院报销较难等突出问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专项经费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财政支持机制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仅省财政就减免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近1.2亿元;医药费参统率、兑现率分别由2002年的84.5%、93%提高到2007年的96.1%、99.3%,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在全国率先对企业离休干部的经费管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意见》,从政策上解决了管理服务工作中管理范围不明确、移交程序不清等“老大难”问题。目前,省属企业离休干部经费统管工作正有序展开,州市已有89.3%的企业离休干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承担。同时,进一步落实了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政策,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已兑现完毕,省直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兑现率达96.8%。全省有12个州市出台了住房补贴政策,惠及8000多名离休干部。
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双高期”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特困老干部帮扶解困的办法,解决了尚未办理离休手续的已故干部的无固定收入配偶享受生活补助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的意见》,使此项工作在政策指导下得到有力推进。几年来,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分别发展到203个、142所,实现了州县都有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目标。全省老干部党校已发展至41所。据统计,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年均活动人数达700余万人次,老年大学累计毕业学员近20万人,老干部党校培训学员近4000人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