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领导电话公布引热议
- [专题]2008年云南“两会”
- 中国毕克香格里拉滑雪节
- 大理:情系困难户 帮扶暖民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地方政务
 
迪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4-08 ) 来源:云南日报0
【字号  相关新闻 打印】 【Email推荐:
】   【关闭
 

    加大政策项目资金倾斜 努力建设全国最好藏区

    去年全州GDP增长高于全省7.5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高于全省5.6个百分点

    云南日报讯(李毅铭)德钦县奔子栏镇奔子栏村的藏族农民斯那央追,通过接待游客服务等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近日,他们一家人到北京、浙江等省市旅游了一趟。在香格里拉机场,走下飞机扶梯的斯那奶奶高兴地告诉记者:“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世居深山的藏族农民才能在安定的环境中过上这样幸福的日子,希望这样的好政策永远持续下去。”斯那奶奶的话道出了广大藏族群众的心声。

    省委、省政府立足于把迪庆藏族自治州建设成全国最好的藏区之一,把加快藏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近年来,制定了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藏区倾斜,并建立藏区发展专项基金,加强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持迪庆经济的持续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07年,省级财政投入11亿多元支持藏区发展。作为全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迪庆州当年GDP同比增长19.5%,高于全省7.5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5.6%,高于全省5.6个百分点。

    同时,省委、省政府把迪庆州纳入“边疆解五难工程”范畴,组织实施了“藏区高原农牧民学生救助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惠民工程。把农村中小学生和城镇特困户的学生列为助学对象,对全州51595名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从800元到1000元不等,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教育。截至目前,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已完成民居加固改造1589户,拆除重建1900户。在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接近90%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新通电行政村、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台站建设工程。目前,平均每个农牧民每年享有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良种等补贴500多元,农村的贫困户和贫困老人每月都有生活补助。

    此外,云南省还出台政策措施,把迪庆州的寺庙和宗教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对部分急需恢复修缮的重点寺院给予经费补助,增加宗教团体的工作经费,对担任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和已退离岗位、年满60周岁的宗教代表人士,由各级财政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宗教团体、院校宗教人士和工作人员也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宗教代表人士和广大僧人的生活、医疗、养老问题基本解决。

    多年来,迪庆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按照《条例》规定:“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在2387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营造出了藏、傈僳、汉、白、纳西、彝、普米、回族等多民族和睦相处、共荣共生的和谐局面。

    目前,迪庆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全力推进旅游、生物、水电、矿产等优势产业建设,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打造香格里拉品牌。确定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把迪庆建成“东部藏区交通枢纽”、“东部藏区经济文化中心”、“中国铜都”、“长江上游水能基地”、“世界绿色食品宝库”、“世界精品旅游胜地”等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完)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图片新闻  ::::::::::::::::: 更多>>
云南:生机勃勃的壮乡法棚村
- 云南禄丰“世界恐龙谷”开园在即
- 五彩缤纷的怒族“仙女节”
- 第六届中国杜鹃花展在昆明举行
- 昆明:清明节 祭革命先烈
精美图片:   更多>>
最令人震撼的十大名山
蒙迪欧训练营 明星大集合
时尚美艳牧马人
世界上最昂贵蜜月岛之旅
新华网云南频道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云南分社和新华网云南频道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云南频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