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 5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率调研组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到玉溪市进行专题调研。
在听取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及峨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进行了座谈后,晏友琼提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晏友琼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要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完善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制度,对开展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党员同志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中,保证党委意图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由我国的国家体制所决定的。我们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关于人大监督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加强代表工作。云南省现有10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这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通过培训,使广大人大代表充实新理论、新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实践证明,有一个好的班子,有一支好的队伍,有一个好的作风,人大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新局面。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二要树立创新意识,保持与时俱进;三要完善组织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四要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