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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边远地区将增建一批乡村卫生室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6-16 ) 来源:春城晚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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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城晚报讯(记者 朱咏梅)云南省将在边远民族地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增加建盖一批乡村卫生室;未来,云南省将把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2万元……昨日在昆召开的全国政协赴滇“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情况汇报会透露出了诸多关系民生的信息。

    边远地区将增建乡村卫生室

    副省长高峰出席汇报会,并代表省政府向调研组汇报情况。他说,云南应针对实际情况,在边远民族地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增加建盖一批乡村卫生室。建议从中央到地方,将乡村医生培训纳入农村卫生工作统筹安排,安排专项经费,以解决农村基层卫生硬件及“软件”配备不够、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规范“新农合”的审批及报销,提高办事效率,为实现全省信息联网创造条件;将更多临床使用有效、价格低廉、安全的中医药纳入基本医疗用药目录,推广应用,并加强对乡村医生使用中医药的培训。

    乡村医生月补不低于300元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乡镇卫生院人员仍以中专、职高学历人员为主,有2/3的乡村医生达不到中专水平。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表示,云南省在改善农村卫生人员待遇方面已有考虑,包括建立乡镇卫生院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建立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制度,由省、州(市)、县(市、区)3级财政对乡村医生承担农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给予补助,预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高于300元。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全省将积极探索多渠道办医途径,鼓励个人参与农村卫生服务,建立以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为主,以个体医疗为补充的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招聘制,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并且,严格实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准入制度,规范农村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推行县(市、区)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努力降低药品成本,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卫生服务。

    住院补偿报销封顶调至2万

    今年,云南省“新农合”参合标准由去年的人均50元提高到90元,根据这一筹资制定新的补偿方案,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合”增加补助标准后带来的实惠。从今年4月起,全省适当降低各级住院起付线,提高各级门诊和住院的补偿比例,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方案调整后,参合农民门诊报销比例将达到40%,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60%;孕妇和产妇正常住院分娩补偿标准提高到40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2万元。

    专业人才到农村就业给补偿

    与此同时,昆明市卫生部门大力推行农村巡回医疗制度,坚持送医送药到农户家中。据昆明市副市长廖晓珊介绍,今年,昆明市还制定政策,鼓励有资质的卫生专业人才到农村就业,对在乡镇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具有住院医师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确认给予津贴补助。具体标准为:住院医师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主治医师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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