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先进个人江文新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地处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中缅、滇藏结合部,著名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范围内。贡山既是边境民族自治县,还是民族"直过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境内居住着独龙、怒、傈僳、藏、白、汉、纳西等15个民族,是中国独龙族唯一的聚居地。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6%,其中独龙族、怒族为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这里原始宗教、基督教、天主教、藏传佛教等多种宗教并存。由于贡山具有这些特殊的情况,因而贡山的民族团结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中国成立之前,贡山村落分散、人口稀少,独龙族、怒族等各少数民族散居在怒江、独龙江沿岸的山坡台地上。由于地处极边地区,贡山没有一寸公路,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也几乎全是空白。各族群众长期以来处于与世隔绝的境地,还要遭受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残酷的压迫剥削,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社会动荡,经济十分落后,民族矛盾尖锐,少数民族地位极其低下,各族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49年,贡山和平解放,苦难深重的各族人民获得了新生,从此掀开了贡山历史发展的新篇章。特别是1956年10月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贡山各族人民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贡山走上一条繁荣、稳定、进步、发展的振兴之路。半个世纪以来,贡山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积极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县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社会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崭新局面。
自治县成立以来,贡山行使并享受了许多区域自治政策,特别是1991年制定出台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其中规定了部分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权的具体实施办法等,以及自治县的县长、人大主任等县内部分重要领导的选举等相关办法。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也为贡山各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自治县成立以来,逐渐消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歧视和民族隔阂的残余,兄弟民族之间的团结不断得到加强,一个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已经形成,他们同心协力,互帮互助,为自治县各项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现在,独龙族、怒族人民不仅在本县管理着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还作为56个民族中平等的两个成员,积极参与国家大事。自治县成立50年来,自治县采取一系列符合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的政策,发展自治县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和全县各项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
培养和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不仅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需要,也是贡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需要。五十年来,党和政府始终把这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各种途径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自治县恢复和加强了贡山县委党校,增设了文化班,加强了对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文化教育。在招生、录取事业人员、国家公务员中,对各少数民族子弟,特别是对独龙族、怒族青年优先录取,优先提干,保送他们到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学习,并实行定向培养、直接从农村知识青年中招收干部等政策措施,使民族干部比例逐年提高。截止2005年,全县干部职工总数为138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234人,占89%;副科以上干部共289人,其中独龙族、怒族92人,占31.83%(独龙族33人,怒族59人)。独龙族干部中,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有3人(其中正处1人),怒族干部中,副处以上领导有5人(其中正处1人)。还有多名独龙族、怒族干部群众当选为各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如今,他们已成为贡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同时,在贡山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中,党对少数民族干部在政治上充分信任,组织上大力培养,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照顾,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相互信任,并肩战斗,团结合作,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形成了统一的战斗集体,共同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使贡山呈现出繁荣发展稳定的崭新局面。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富裕,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和增强民族团结的基础。只有真正把经济搞上去,才能使各族人民的生活尽快得到改善,民族团结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增强。解放初期,贡山经济十分落后,基础设施很差,人民生活十分贫困。全县没有水利设施,没有公路,没有工厂、矿山、医院,教育事业极其落后,适龄儿童入学率极低。为了让贡山摆脱贫困面貌,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贡山的经济建设,千方百计地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及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特殊的帮助,推动了自治县经济建设的发展。解放后,自治县逐步发展了民族贸易、粮油加工、民族服装、小铁农具、建筑材料、水电等行业,并组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大兴水利、开挖农田、推广农业科技,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使贡山的面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1973年瓦贡公路正式通车,从此结束了贡山没有公路的历史。199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独龙江公路破土动工,并于1999年实现毛路通车,使全国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民族聚居区--独龙江地区实现了通公路的梦想。独龙族群众满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中国共产党!使我们获得了第二次解放!"
1999年,自治县独龙江乡被云南省民委列为"兴边富民行动试点乡";2004年,自治县被国家民委、国家财政部列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2005年,自治县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兴边富民行动工程"实施县;全县26个村委会中,有12个独龙族、怒族聚居村被列为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村。这些特殊扶持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各族人民的政治觉悟,极大地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切实改善了自治县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培育特色支柱产业,促进贡山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贡山是个多民族聚居区,全县15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在长期的建设边疆和保卫边疆的事业中,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建立起了和睦、友爱、互信、互谅、互助的兄弟般的深情厚谊。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民族团结的思想在各族人民群众心中已深深扎下了根,即使在十年动乱无政府主义极端泛滥情况下,贡山的民族团结形势仍然较好,经受住了考验。这种坚如磐石般的团结,这种水乳交融的情谊是任何力量也破坏不了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已深入各族群众人心。贡山各少数民族永远不会忘记国家和兄弟省区曾给予贡山的无私支援;不会忘记许多干部、知识分子、复员转业军人千里迢迢来到贡山支边,与贡山各族人民一起,为开发建设贡山付出的心血和汗水,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他们的业绩将永远载入史册,铭记在贡山各族人民的心中。
多年来,自治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确保贡山稳定放在突出位置,高举民族团结的大旗。从1995年起,自治县连续11年把每年的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广泛深入地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50年来自治县召开了多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树立和表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典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暴力活动,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分裂祖国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坚决依法打击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百倍警惕,英勇斗争。与此同时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各族人民十分珍惜和维护贡山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以积极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实际行动,保持了贡山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过去的50年是自治县走过光辉灿烂的50年,是翻天覆地变化的50年,是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丰硕成果的50年。今后贡山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埋头苦干,奋勇争先,把贡山建成更加团结、更加和谐、更加稳定、更加繁荣富裕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