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建设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省、曲靖市、宣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针对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易发、高发的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过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市政公用项目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及项目引进的实际,成立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着力通过“三查”措施,确保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查思想,5月9日,建设局党委书记李正光及时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科所队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省、曲靖市、宣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安排部署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5月9-10日,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省、曲靖市、宣威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于5月10日向局办公室上报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查行为,开通群众举报电话,在市建设局设举报箱,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看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拖拉现象,在公务外出中是否有收受贿赂或假借信息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收受贿赂,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过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市政公用项目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及项目引进上是否有非法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三查制度,从监管督查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查找监管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无法律规定的按具体制度办法处理,无法律规定、无具体制度办法的要抓紧制订处理办法。通过“三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过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市政公用项目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和项目引进等方面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自觉反腐、积极倡廉的工作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