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七次城市卫生检查将于2006年9月初进行,为做好我市迎检筹备工作,切实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确保我市甲级卫生城市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我局认真抓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正光(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鹏轩(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尤稳(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雷国才(建设局党委委员、规划局副局长)
马俊波(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启禄(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队长)
董 伟(环卫巡察队队长)
侯开先(市政工程队队长)
包广磊(绿化队队长)
李春良(东山公园主任)
宴廷勇(宛水公园主任)
毛永飞(信息中心副主任)
刘 坚(宛水街道建设分局局长)
黄玉留(西宁街道建设分局局长)
田 飞(双龙街道建设分局局长)
赵光团(虹桥街道建设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鹏轩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市容及环境卫生依法进行综合整治。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工商局
1、负责城区四个集贸市场的卫生工作,做到集贸市场划行就市,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保洁,有公共厕所,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卫生,有垃圾、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上下水设施及防鼠、防蝇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
2、取缔集贸市场周围及城市主次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
(二)建设局办公室
1、做好本次城市卫生检查有关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2、务必于8月24-25日在建设街小西门处挂上内容为“大力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的宣传布标;
3、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三)四个建设分局
1、认真抓好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巷道、公厕的清扫保洁工作,垃圾随产随清,保证凌晨6:00至夜12:00城市主次道路上无暴露垃圾;
2、做好城区公厕的环卫工作,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地面、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无乱刻乱画;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的材料建筑,蹲位之间设隔断;厕所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等;
3、注意垃圾车的车容卫生、统一停放,运输密闭化、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配合成员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