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威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不断开拓进取,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大跨步向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凡宣威市建设局承担的、行政许可法要求公开的行政审批、审核、备案及执法事项均已实现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城市建设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优化发展环境的事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都以独立的、面向社会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同时伴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政务公开工作以点带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和局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开展和实施。制定了《宣威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等,对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进行总体指导。局属各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整个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各部门分类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并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工作中。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1.公开的事项和内容。我们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合理划分面向社会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和其它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确立了以下七项重点公开内容:(1)有关建设系统的重要政策法规。如房屋拆迁、危旧住房改造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2)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举任用情况。比如,在我局调整各单位领导干部过程中,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等环节,都做到及时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这样选出来的干部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3)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诸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我们都能及时通告推进情况,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4)严格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收支脱钩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财务报账员制度和固定资产保管员制度,且每月召开财务例会,对各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在机关干部会议上公布详细的审查情况,有效地压缩了不合理费用的支出;(5)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情况;(6)局属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7)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2.公开的形式。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将公开栏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一是局党委先后制订了《宣威市建设局规章制度》(汇编,包括《建设局行政许可暂行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一批比较完善的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并且做到“汇编每人一本,禁令每室上墙”,时时对照检查,把政务公开纳入到全局的综合工作目标中;二是在机关楼道和大院门前及各单位的办公室前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与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成立办证大厅,分别对每个许可项目的办理程序,须提交材料、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程序等在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一楼设办证大厅公开;三是采用会议、简报(编辑刊发了《建设信息》)、印制政务公开宣传册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逐级向群众公开;局党委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四是努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有信息网络,组建了建设局信息中心,建立了建设局信息网(新华社云南分社宣威市建设局网站www.yn.xinhuanet.com/nets/xwjsj),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五是公开咨询专线,电话:0874-7126408,传真0874-7140544;六是在电视台开播“我们的城市”栏目,公开监督和公开建设行政执法程序。
3.公开的程序。我们首先对机关、局属各单位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局办公室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共清理建设局行政许可项目33项。一是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局党委会议,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核实公布;二是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我们把机关和各单位划成两块,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检查,一抓到底。
(三)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出台了《宣威市建设局政务公开预审程序(试行)》,对所有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二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公开;三是坚持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政务工作有关情况。四是出台《宣威市建设局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试行)》、坚决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出台《宣威市建设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时限,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六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局党委、纪检、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等部门加强联动,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