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州、县两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化解“官民”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行政审判职能不断增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涉及城建拆迁、土地征收、经济管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的行政案件增长较快,州县法院的行政审判领域不断拓宽,审判任务日益加重,职能作用不断增强。2006年全州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36件,审结36件;今年1月至8月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8件,审结17件。
二是行政审判质量稳步提高。在案件审理中,怒江州法院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互相借鉴学习,同时,大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判行为,提高庭审质量。
三是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断优化。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物质保障,改善办案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依靠州县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和诉讼指导,扩大了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成效明显。各级法院不断规范行政审判司法行为,逐步建立符合行政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高了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度,规范了证据交换、案件审理、非诉执行、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使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更趋完善。
五是行政审判制度逐步完善。根据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对有的行政案件采用指定管辖的方式,从制度上排除非司法干预,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的关系,积极争取党委和人大的支持,注重依法办案与案外和解相结合,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为促使当事人和解互谅创造条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怒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