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宁洱“6·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签字仪式”在宁洱县举行。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和永春、普洱市、宁洱县有关领导参加签字仪式。
捐赠分别资助因“6·3”地震引发山体滑坡,需要整体搬迁的宁洱镇化良村热水潭村民小组25户受灾户和同心乡石膏井村梁子社18户受灾户的恢复重建工作。民房重建项目资金由飞利浦莫里期公司、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红十字会、嘉兴蓝波电子公司等单位捐赠,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由云南省红十字会具体实施,捐款总额51.6万元,民房重建项目中宁洱县政府配套106.7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前恢复重建民房及其它水、电、路等异地搬迁工程竣工。本项目资金由宁洱县红十字会单独设立财务科目,项目工程由宁洱县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组和乡人民政府发动群众互帮,投工互建,项目完成后,云南省红十字会将委托审计部门,按协议及由关规定进行审计。云南省红十字会还向宁洱灾区捐赠25万元,用以援建同心乡同心村勐海田等5个地方的“博爱卫生室”。
签字仪式上,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和永春介绍了红十字会组织的宗旨和云南省红十字会近年来所作的各种备灾救灾等援助贫困人群的工作,呼吁社会对红十字会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宁洱“6·3”地震发生后,云南省红十字会迅速行动起来,向海内外热心人士发出募捐通知,得到广泛支持,到目前为止,省红十字会宁洱“6·3”地震灾区共募捐到1800余万元钱物,都根据募捐者的要求全部用于地震灾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中。
签字仪式上,市、县领导对中国红十字会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对灾区人民的爱心捐赠表示中心感谢,接受捐赠的受灾户代表也作了发言。
和永春一行还视察了省红十字会引进的“6·3”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项目点,并对恢复重建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具体要求。(完)(徐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