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思茅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广大农村中小学生真正享受到新机制带来的实惠。全年,在中央、省、市下达思茅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中,免杂费补助经费18.69万元,教科书补助经费66.97万元,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53.35万元,补助生均公用经费147.18万元,使全区2万余名农村中小学生受益,对思茅区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思茅区及时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办公室设,制定了《思茅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的实施细则》、《思茅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思茅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方案,确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一惠民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全区中小学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施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并召开教育收费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收费范围,严格了政策标准。由财政、教育、监察、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检查等形式,对学校收费及支出进行监督检查。据调查,全区所有学校的收费都能严格按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执行,做到了挂牌、亮证、统一,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完)(黄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