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思茅区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区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了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到目前为止,思茅区已创建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家,省级文明单位18家,市级文明单位61家;省级文明村3家,市级文明村4家;省级文明行业7家;倒生根社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社区称号。
为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思茅区文明委以中央、省、市颁布实施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起草了思茅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文明村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拟于明年1月份正式颁布实施。
在起草前,思茅区文明委就全区近年来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查找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了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为广纳群言、聚集民智,区文明委把四个创建管理办法《草案》下发到54个文明委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四个创建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完)(郭志华 黄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