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10日,以普洱市人大副主任、市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应华为组长的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到宁洱县,对宁洱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后指出:宁洱县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领导重视,宣传到位,经费落实,纠纷调处率高,技术操作规范,在抓好恢复重建的同时,积极抓好灾后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市级检查验收通过。
检查组在宁县有关领导的陪同下,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在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村民委员会,每个村民委员会随机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随机抽查1组宗地,5块以上户宗地块的方式,对3个乡(镇),37个村,67个村民小组的林权机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结果公式、山林权属争议处理和乡(镇)、村、组林改方案、确权勘查,以及结果公示落实情况、档案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认为宁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成效明显,百姓普遍满意。同时,指出了还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截止11月30日,宁洱县涉及林改的85个村,1178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宣传发动、林权现状公示、摸底调查和方案制定等工作,1166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外业确权勘查,完成率为99%,1060个村民小组完成了面积求算,林权公示和申请表填写等内业工作,完成率为90%,集体林明确产权到户面积2262976亩,到户率为85.1%,有效调处纠纷306起,涉及面积12732.8亩,调处率为91%。在着力抓好林业主体改革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配套改革,已建成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和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并以探索集体商品木材生产管理和增加林农收入为出发点,对到户的4宗集体商品林进行了公开拍卖。
调研组一行指出:检查验收只是主体检查验收,不表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结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生态得到更好的保护,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要实现这个目标,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机构不能停,人员不能散,经费投入不能停,必须不断完善后续工作,确保全部工作到位和完善。(完)(徐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