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8日怒江州第一批4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整改销案后,近日,怒江福贡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第二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农贸市场进行摘牌销案(该单位是怒江州在完成目标责任状后挂牌的第五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背景: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农贸市场位于福贡县上帕镇上帕街,该场所存在有消防车通道不足,出租房耐火等级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缺少1个,出租房电气线路、闸刀、电表直接安装在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和构件上,室外消火栓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等重大火灾隐患,且集住宿、生活、经营、仓库为一体,是典型的“多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容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
整改回顾:
一、依法监督,程序合法,政府下决心整改。10月13日,正值“红盾三号”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福贡县消防大队对该场所检查时发现有上述火灾隐患。随后,福贡大队组织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开会讨论,最后认定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向该场所主管部门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请福贡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后来,福贡召开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并批复将该重大火灾隐患列为政府挂牌督办。
二、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福贡大队开展执法服务工作。由于受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种种原因的限制,县级消防部队在与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过程中存在有一定的困难,怒江支队军政首长急基层之所急,“红盾三号”专项行动期间,支队长普洪刚带领由防火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福贡县,到福贡县政府领导进行协调、沟通,研究部署挂牌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地解决了大队存在的难点、盲点,有效地促进当地政府更加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铺平了道路。
三、政府狠下决心,依法拆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经县人民政府与主管单位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进行协调,决定采取以自筹、集资和以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的方式,进行解决。根据该主管部门的复查函告,经消防大队复查,该农贸市场的撤除和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福贡大队在对其进行检查后,该农贸市场已拆除。福贡大队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摘牌销案。近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农贸市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销案。据悉,福贡县粮油购销公司将投入整改和重建资金达700万元。(涂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