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农民工工作会议,对农民工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帮助农民工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着力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素质和劳动技能。投入资金45万元,组织946名农民工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816人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800多名农民工实现了转移就业,就业率达91%。
四是大力发展“打工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343人,国际劳务转移就业首次达到80人,全县劳务总收入2亿多元,全县农民人均劳务收入700多元,劳务经济开始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劳务经济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业、石厂、矿山等行业,要求企业依法将2450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六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用工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集中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查处。2007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20件,立案8件,涉及劳动者719名,为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214.9万元,较好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