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免除类似农村“五项统筹”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市国有华侨农场、地方国有农场、地方国有林场和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三场”全面执行取消农业税和免除类似农村“五项统筹”收费的政策。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了农工负担154万元,免除类似农村“五项统筹”收费减轻农工负担1882万元,累计为农工减轻负担2036万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农场税费管理,切实维护农工合法权益。在免除类似农村“五项统筹”收费同时,按照《临沧市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对农场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些由农场自行设立的不合理收费。发放了全省统一印制的农工负担监督手册,严格规定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后,农场一律不得向农工收取负担手册外的收费,建立健全了农工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两个50%”政策,切实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临沧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对国有农场进行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按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制定方案、数据测算、审核和上报,争取到上级财政新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543万元。为确保农工受益,在《临沧市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中明确了华侨农场的转移支付资金,必须50%用于向农工发放直接补贴,50%由农场集中安排使用,重点用于解决农工的饮水安全、危房改造问题和大多数农工受益的场区道路建设,其他农场也应参照这一办法将改革的好处全部落实到农工身上。临沧市各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国有农场,严格按照方案规定,采取落实到人、核算到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民主监督的方式,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了农工手中。同时由农场提出计划,经职工大会或农场场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明确了集中安排使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重点。执行两个50%的政策,国有农场原有的分配方式和承包经营方式不变,简化了程序,既照顾到了农工的眼前利益,又考虑到了国有农场的长远发展,得到了广大农场和农工的拥护和欢迎。2006年度,临沧市用于对农场农工直接补贴资金218.78万元,受益农工5884人,用于农场集中安排公益事业建设使用资金324.22万元,受益群众达8563人。
四是着眼于国有农场发展大局,切实推进配套改革。市各级政府和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及国有农场,切实按照中央、省和《临沧市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改革重点和工作要求,对推进配套改革作出了长期规划,并且部分工作已经稳步推开。在省财政的支持下,目前临沧市农垦系统农场、华侨农场原来自行举办的中小学校、公安机构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完成了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完)(临沧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