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卫生院所有医疗机构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药品价格,短短的一个月,实现了乡村用药同药同质同价。
该镇卫生院于2007年9月1日起,按照“药房托管”后药品价格整体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这一要求,与药品经营企业协商对原有的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共下调38个品种,以单价计共下调金额l26.49元,平均调幅3.3元,同时在药房托管后于2007年11月1日起药品整体价格让利5%给患者。按单价总计共让利130.05元。该院药品价格以单价计,共下调256.54元,整体下调达8.99%,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这一措施吸引了患者到乡、村就诊治疗,有力地推进了新农合的实施,促进了医院的发展。2007年新农合门诊人数达11767人次,比2006年3097人次增加了3.8倍,新农合共减免补偿269814.43元。卫生院业务收入531474.79元,比2006年的l42000元增加了3.74倍,取得了明显成效。
药房托管前,卫生院对药房管理要投入一定经费,同时还存在过期药品、损坏药品的问题。通过药房托管,这些情况完全不存在了。院领导不再被药品的问题所困扰,不再被职工误解,不再被支付药款烦心,可以更好地用心从事医疗服务。在药房托管后,药品经营企业对该院药房增添了设备,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并对药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礼仪知识培训,促进了卫生行风,医德、医风的转变,提高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