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临沧市遭受了干旱、洪涝、泥石流滑坡、风雹、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作物减产减收,加上今年1月以来少部分高海拔地方发生低温冷冻灾害,给灾区群众的冬春生活造成较大困难。
为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充分协商、通力合作,及时把省下达临沧市的2008年第二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经费350万元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补助经费50万元拨付8县(区)。并要求8县(区)财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救济重灾区和重灾户,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要确保救灾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救灾救济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灾区社会的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