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检查院在加大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为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近日针对会泽县卫生局提出完善疫情报告制度的建议,并得到采纳,收到了书面反馈。
2007年12月30日,会泽县检察院对娜姑镇则补村小箐口采沙厂中毒事件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虽未构成犯罪,但事故反映出有关负责人和防保人员责任心不强,因未及时向卫生局报告,进一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且未能及时检验出毒源,致使毒源再次危害社会等问题。今年1月24日,会泽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向卫生局提出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泽疾控中心的技术力量、建立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卫生人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等建议。(完)(杨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