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宁洱县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各相关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开创宁洱民政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宁洱作出新的贡献。
县民政工作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镇)长和民政办主任、助理参加了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春高结合民政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2007年宁洱县民政工作始终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个宗旨,突出重点、紧扣热点、破解难点,为全县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做出积极的贡献。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各乡(镇)及民政部门要围绕“落实好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不断扩大农村贫困人口低保覆盖面,做好救灾救济,关心好残疾人、五保户等困难弱势群体”的要求,继续抓好“6?3”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抗灾救灾整体水平;要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要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城乡社区和民间组织建设,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要继续抓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要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提高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水平。
会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08—2010年度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殡葬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乡(镇)殡葬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当日下午,县民政局各股(室)负责人对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助理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救灾救济、低保工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并对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县民政局还对磨黑镇等4个民政工作先进乡(镇)和勐先乡等5个民政工作达标乡(镇)进行了表彰奖励。(完)(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