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不按规定登记,个人处200—500元罚款,单位处3000—10000元罚款
民警对照登记本认真核对手机机身串号 记者曲鸣飞/摄
警方提示,卖旧手机要登记身份
提起“手机被抢”,很多市民均叫苦不迭,对小偷、劫匪恨得牙根痒痒。而旧货市场,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销赃之地。为堵住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防止被盗抢的手机进入旧手机流通市场。昨天,昆明四区警方联合工商部门,清查辖区内的手机旧货市场,并给手机经营户发放“昆明市旧手机收购登记表”。至此,凡收购二手手机都需实施实名实物登记制度。
据了解,今后凡是收购二手手机,均必须在公安机关统一规格的登记表上填写:出售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及手机品牌、型号、颜色、样式、串号、来源去向、收购时间及收购人等各项内容。一旦有人卖二手手机,机主和手机的基本情况均会翔实地记录在案。有了这张“身份证”,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线索查处销赃收赃违法行为。
为保证旧手机经营行业的“实名登记”和“实物登记”制度,民警将不定时地检查手机市场,如果发现经营者有知情不报或知赃买赃的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惩处。如果对收购的手机不按规定登记,个人将被处以200—500元罚款,单位将被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官渡区3个通信电子商城:商户急藏未登记手机
下午3点多,官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业场所管理中队联合官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查了北京路派出所辖区内的3家通信电子商城。
当工作人员一到达云南物贸通讯城检查和引导宣传时,很多商户见有执法人员到来,急忙将摆在柜台里的二手手机全部收起来,甚至有10余家商户干脆收摊早早离去。处在门口的一名商户见没处躲,将柜台里的手机直接往柜台下的纸箱里扔。当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后,最终,她登记了其出售的手机序列号。行业管理中队民警现场抽查了10余家商户的二手手机,并登记了手机序列号,然后带回中队比对,查证该手机是否涉嫌“两抢一盗”。
同时,行业管理中队民警还现场张贴了民警的提醒通告,告诫商户要按《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售旧手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登记;收购旧手机时,收购人员也必须如实登记手机的特征、来源等信息,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
3月20日,北京路派出所曾联合工商部门,统一调查了云南联贸通信电子商城有限公司,查出8家经营二手手机的商户的营业执照中,没有合法的规定二手手机经营项目,随即通报了这8家商户,并责令其完善有关经营手续后,再备案登记和交易。
昨天,执法人员再次抽查这8家商户,他们已逐步规范经营,并承诺配合执法部门的行动,今后收购、出售二手手机时,都进行“实名登记”。
西山区东陆旧货综合交易市场:有的商户不登记
下午2点,西山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位于丹霞路的东陆旧货综合交易市场检查,该市场有9户经营二手手机,柜台里摆满各种型号的手机。民警挨户交给店主一本“昆明市旧手机收购登记表”。店主张先生说:“以前,我们从来不兴登记,现在手机的利润很薄,我们之前没那个意识。”
一位在该市场做了5年手机生意的店主,却拿出大大小小几个本子,上面记载着手机卖主的基本情况及手机型号。他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我在早几年前就坚持这样做了。现在实行实名实物制登记,我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这样对规范二手手机市场也是有好处的。”除了登记表,民警还把一份“公安机关提示您”的温馨提示贴到柜台一侧的醒目位置,凡到店里销售手机均可看见“出售旧手机时,请您主动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收购旧手机时,收购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手机特征、来源”的字样。
五华区小西门市场:发现手机来路不明要报警
下午2点,五华公安分局龙翔派出所的民警整顿了小西门片区的二手手机市场,给3家二手手机市场的160余家经营户分发了登记表,要求以后经营二手手机需严格登记,若发现来路不明、可能通过非法途径得来的手机必须及时报警。如果不登记或登记不完整,或收购通过偷、抢等非法方式得来的手机,将按《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处罚。
二手手机市场一直呈现混乱状态,是许多盗窃或抢夺手机的违法犯罪分子销赃的主要场所。以前,二手手机经营户对此也无计可施。
“好多来卖手机的人几乎都不拿发票来,或发票早就遗失了,证件也不一定会带。我们根本没办法分清哪些手机是顾客自己的,哪些是偷来抢来的。”一经营户称。有的经营户表示曾做过登记,但只是用张纸作个简单登记,比如留个姓名或电话号码等。但现在,各经营户对公安机关为规范二手手机市场新实行的登记制度都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