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货运车辆污染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威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城区货运车辆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规范审批、综合执法;强化管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二、工作目标
规范货运车辆入城管理行为,杜绝货运车辆“抛、冒、滴、漏、撒、扬”污染城市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货运车辆入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阳开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正光(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包继朝(市煤炭局局长)
浦绍锋(市交通局局长)
马显泰(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吕庆龙(市建设局副局长)
符宗德(市煤炭局分管领导)
桂 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负责货运车辆入城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显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局、煤炭局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货运车辆入城清理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跟踪问效。
四、工作措施
(一)由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煤炭局负责组织实施入城货运车辆清理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从事货运的车辆必须实行加盖、密封运输,由交警大队组织全市货运车辆统一安装蓬盖,费用由车主承担。
(三)施工材料、碴土、垃圾运输车辆由建设局先审批车辆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吨位等后交由公安交警大队发放运输证实行交通管制;煤炭运输由市煤炭局先审批车辆数量、运输路线、吨位等后交由公安交警大队发放入城证并实施交通管制。
(四)禁止货运车辆沿街遗撒、扬尘、带泥上路污染城市环境。货运车辆必须执行批准的运输线路、运输时间和吨位,违者,由交警及相关对口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屡教不改者,由交警大队依法扣押违章车辆。
(五)由交警大队、交通局在入城节点小鸡街、宣天路收费站、来宾十里铺、东山脚、花椒环城路口设置“货运车辆检查站”,禁止敞蓬运输车辆、超限运输车辆、车轮带泥车辆驶入城区。
五、工作步骤
(一)蓬盖安装、宣传发动(2008年3月15日至31日)。由市政府统一颁布“强化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的通告,告知广大运输企业、个体和市民;由交警大队组织并指定专门厂家统一安装蓬盖;由交警大队组织车管协会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要求宣传到各运输企业;深入到各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采石采沙企业和运输企业宣传道路运输法规。
(二)清理整治(2008年4月1日至30日)。由交警大队、建设局、煤炭局、交通局上路宣传检查,设点堵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实施综合整治,严管入城运输车辆。
(三)巩固提高,强化管理(2008年5月1日起)。巩固整治成果,实施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新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源头上管、入城口堵、市区内查”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货运车辆营运行为,维护市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团结协作,综合整治,依法履职,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系统研究货运车辆入城管理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组织定期不定期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杜绝货运车辆污染城市环境回潮反弹。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掌握货运车辆车主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确保社会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