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林业外事工作在继续做好中德财政合作二期项目、世行林业可持续发展贷款项目后续建设与管理和因公出国计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招商引资机制,梳理对外联络渠道。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安排工作经费,主动开展工作,积极梳理和建立对外联络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重点国家的对外发展援助部门、国外(华人)商会、国际援助发展机构等联系,积极沟通,获得信息和帮助,推动合作;二是设计、优选林业项目,编发云南省林业招商引资指导目录。紧密结合云南林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加强产业、企业、市场调研,编制有指导意义的林业招商引资目录,为引资工作打实基础,多渠道发布引资信息;三是正确定位在引资中的职能。以林业产业政策为引导,以政策法规为保障,积极优化林业项目投资环境"搭好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企业为主导"唱好戏",鼓励成立各类林业协会、林农组织,激发产业活力;四是 围绕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引资工作。围绕全省林业产业重点、亮点。积极扶持、培植龙头企业,鼓励深度开发,以龙头企业、重点产业带动全省林业产业链的全面升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