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于2004年开始实施。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实施,由国家财政对有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志愿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并在输出地开展转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的项目工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本着政府推动、政策资金扶持的原则,以定岗、定点、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以转移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外出打工愿望的本县农村16-45岁的劳动力。
宁洱县自实施以来,在7乡2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976人,受训农民有序转移8580人,有序转移输出农民工共创经济收入16429.45万元。
2008年,为了加快和拓宽宁洱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步伐,县农广校与普洱市科技培训学校合作,引进其师资和物力资源,于4月28日在宁洱县举行首期开班典礼。本次培训班共有学员240名,培训岗位5个(其中参加计算机应用类135人,厨师初、中级25人,摩托车修理23人,美容师30人,茶艺师30人)的学习培训。
几年来,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力度,提升了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使得输出"一个农民工,脱贫一家人"的目标在宁洱县已由理想变为现实。 (完)(邓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