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与保山市召开林改工作协调会,就毗邻地区林权纠纷调处达成共识,两州市分别介绍了各自摸排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解决林权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两州市人员经充分交流,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将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二是要建立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三是在调处林权纠纷时,要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相互谅解的原则,克服本位思想,本着注重证据、注重方式方法,讲究实效,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自下而上,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四是在林权纠纷未调解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确权发证,不发放林木采伐指标,不给予林业项目政策和资金扶持。五是加强两地毗邻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避免引发毗邻地区新的矛盾和纠纷。六是两州市政府将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今后两地在解决毗邻地区林权纠纷遵循的原则和办法措施。(完)(云南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