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至25日,东川区分别在汤丹镇、因民镇涉林涉矿业主法制宣传活动,对百余名涉林涉矿业主进行了培训。目的是清理整顿该区矿业开采秩序,实现矿业开采法制化、正规化,依法打击破坏矿产、森林、珍贵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东川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矿业开采与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
据东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海彦介绍,东川矿产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非常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和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工作,紧紧抓住特区建设和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多项有利契机,大力发展矿业经济和林业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近年来,部分企业业主和个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依法办理、申报相关手续,私挖乱采、非法开采,违法占用林地,甚至毁林开荒、毁林开矿,致使我区的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遭受严重的破坏。部分企业和个人还涉嫌组织或参与越界开采、无证开采、非法转让、以采代探、盗采他人矿产资源、破坏性采矿等;涉嫌使用林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不按期恢复植被。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矿产资源法》、《林业法》和有关法规政策,扰乱了矿业正常开采秩序和林区治安稳定,在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时,由于非法采矿及占用林地造成资源枯竭、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涉及到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致使矛盾冲突增多,上访增加,形成了社会陈强调,整顿矿业开采秩序,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是一项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绝非一个部门所能完成,因此全区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开矿企业业主和个人要提高认识,严格依法办事。涉及占用林地的企业业主及个人要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说清情况,补办相关手续,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接受处罚。今后,凡是在东川境内从事矿业开发、工程建设以及须征占用林地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私挖乱采、非法开采的行为将坚决打击处理,在矿业开发过程中,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矿业开发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对已经造成的环境破坏,要采取补救措施,恢复被破坏的森林植被,本着用地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各乡镇林工站进行规划和督导的原则,确保破坏一片,恢复一片,绿化一片。(完)(唐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