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是农产品质量建设的源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是市场准入的基础,是产品认证的前提。
2007年砚山县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试点县之一,也是文山州唯一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的一个县。项目于2007年9月启动。砚山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农环站具体组织实施。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产地规划;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农产品产地管理办法;填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请书等工作,该项目于2008年5月完成。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省农环站)根据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的要求及时进行环境评价,环评合格。根据环评结果,省农业厅于2008年6月27日为该县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认定该县无公害产地108.8万亩,其中:无公害粮油产地63万亩,无公害果蔬产地44.2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产地1.6万亩。同时,认定该县平远、稼依等九个乡镇为无公害畜禽产地。
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该县新增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108.8万亩,加上该县往年认定的无公害蔬菜、辣椒、水果产地面积7.2万亩,目前该县共完成了11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将为砚山县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业标准化建设及食品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