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现场
个人档案
杨丽胜,男,大学本科,1978年12月出生于玉龙县黎明乡;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读书,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在云南省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工作其间被评为云南省第一劳教所2004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10月调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工作,生前为西安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三级警司警衔。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杨家文)
2006年7月12日13日两天,天空阴云密布,群众企盼已久的杀害英雄民警杨丽胜的犯罪嫌疑人和志强在位于丽江香格里拉大道的中院公开开庭审判。庭上,旁听的群众座无虚席。检查机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对(被告)和志强提起公诉。经过两日的审理,13日丽江中院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和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人民币4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交纳)
看到被告席上的犯罪人,杨丽胜不因要照顾有孕的妻子或自己休息而回避而是挺身而出,与犯罪人展开殊死搏斗,鲜血染红了他的全身,染红了他身下的一方热土……那一幕画面闪现在眼前(本报5月10对该事迹做过报道)
被告人和志强,男,19岁,1987年6月20日出生,傈僳族,初中文化,农民,云南省玉龙县人,捕前住玉龙县鲁甸乡杆峰行政村点名村委会三组。家里除父母外,还有一个姐姐,左眼失明,由于残疾性格古怪、孤僻而敏感。无前科。因5月6日涉嫌抢劫被古城分局刑事拘留,9日经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古城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现押古城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