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从本月起更加“上紧了弦”。原来由4个部门负责的房地产市场整治,陡然增加到11个部门联手拉网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这在昆明尚属首次。目的在于通过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进而稳定房价。这次专项整治自本月起至明年6月持续一年。
据了解,过去昆明市整顿房地产市场仅涉及房地产业的房管、城建、发改委及工商部门。此次昆明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上,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发改委和市工商局等11个职能部门赫然在列,仅公章就盖了几乎整整一页。
本次整治将针对昆明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存的的问题进行整治,重点包括九大类:
一是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税收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职权;
二是房地产企业擅自改变规划方案或擅自施工的,无资质或越级开发;
三是房地产企业违法用地,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开发;
四是房地产企业擅自销售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五是房地产企业炒作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恶意炒作;
六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
七是未按有关规定与购房人签订规范的预(销)售合同,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
八是未按规定时间在“昆明市房产信息网”上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和未公示商品房源信息、销售进度;
九是未取得营业执照和从业批准书、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未取得经纪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以往不同,这次专项整治,11个职能部门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甚至明确了具体的负责人。比如新增的审计局,将负责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