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先后10次非法收受12个单位及个人的贿赂共计4000余万元,其中一次就收了3200万元(人民币2200万元及港币1000万元),创下云南省此类犯罪受贿数额最大及单笔受贿数额最高的纪录!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云南省原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结束后,胡星表示自己服法认罪不上诉。
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对胡星的所有指控。1995年至2004年,胡星在历任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先后10次非法收受12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7980元的住房一套。
案发后,今年1月19日,胡星持假护照越境潜逃国外,其间被我国公安机关通缉追捕,2月18日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规劝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表示愿意回国接受刑事调查。回国后他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有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共计5100多万元。
“胡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胡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案发后逃往国外,其行为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犯罪事实及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法院认为,但鉴于胡星被公安机关通缉后,其自愿回国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清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清缴,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特写:胡星劝诫外逃贪官回国归案
“把被告人胡星带入法庭!”昨天上午9点宣判会正式开始。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胡星被带入法庭,他穿着一套墨蓝色休闲装,并没有穿“黄马褂”,也没有戴手铐。在进入法庭走向被告人席的过程中,他的目光一直扫向旁听席,似乎希望在旁听席上寻到熟悉的面孔。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头发花白的胡星站在法庭上神情黯然,他一直安静地站着,听得很仔细,可以说是聚精会神,生怕听漏了哪个字。
“胡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当审判长宣读完判决时,法警为胡星戴上了手铐,他微皱眉头、抿住双唇,一直低头看着法警将冰凉的手铐戴在了他的双手上,脸上表情很复杂。“将罪犯胡星带出法庭继续关押!”上午9点23分,经过短短23分钟后宣判会结束,胡星被法警推出了法庭。
宣判结束后,对于是否上诉,胡星表示自己服法认罪不上诉。“身为国家干部,我辜负了党、辜负了组织、辜负了人民的信任,严重地违法违纪,内心深感自责后悔。感谢党、感谢组织、感谢人民挽救了我,让我迷途知返,给我机会重新做人!今后我将认真改造。”胡星说,“我只想向那些和我一样逃往国外的人说,你们应该早日回到祖国,面对组织、面对法律、认真认罪,争取从宽!”
12个行贿者面临法律追究
有人说胡星是倒在了建筑商们的“糖衣炮弹”下,如今胡星因为收受贿赂得到了应有的惩处,那么向胡星行贿的那些利益获得者们,法院又将如何处理?
在胡星受贿案中,共涉及12个单位和个人向胡星进行了贿赂,行贿数额从20多万元至3000多万元不等。其中,送钱最多的一人是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董事长陈族远,他一出手就是3200万元(人民币2200万元及港币1000万元),创造了云南省最高行贿纪录!
据有关知情人士介绍:行贿者同样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下一步法院将对胡星系列案中涉及的行贿者予以追究。
胡星四大罪状
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受贿罪外,胡星作为一名腐败官员,今年4月28日,省纪委通报了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郭永东介绍胡星的主要违纪违法问题有四方面:
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4029.798万元。
二、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胡星在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授意其三弟胡彬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屋业有限公司。2003年金碧公园建设项目中,胡星通过采取不公开竞标、指使他人修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最终使胡彬的公司中标。经查该项目获得净利润1.4亿多元。在“宝海花园”“鑫安花园”两个项目中,胡彬还获利1373.88万元。
三、生活腐化,包养情妇。胡星长期包养情妇张某,并先后出资为其在昆明、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张某为其产下一女。胡星还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四、违纪违法出逃国外。1月19日胡星在其二弟胡波帮助下驾车仓皇出逃,经云南文山、广西南宁到达广州,后又乘飞机到达上海,再出境抵达新加坡。后又从新加坡到香港与其情妇会合,其间曾飞往英国伦敦,未获准入境后又飞回新加坡。
调查两年尘埃落定
2005年,位于金碧路某高层楼盘打破了“昆明市二环路内不得兴建高楼”的禁令,在昆明最繁华的金碧路上拔地而起,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中央巡视组和昆明市纪委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
2007年1月15日,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传讯了该楼盘的幕后老板、胡星三弟胡彬及胡彬所经营的屋业有限公司的几名管理人员,同时被传讯的还有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汤汉莹。
1月18日,胡彬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月19日,胡星与二弟胡波驾车外逃。
1月20日,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胡星进行立案调查,成立专案组。
1月21日,胡星到新加坡后,滞留两天,打听移民的有关情况。
1月24日,胡星离开新加坡赴香港,与情妇会合,两人在香港租住了公寓,准备长期住下。
1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胡星。
2月1日,胡星再次飞往新加坡。
2月15日,追捕组抵达新加坡。
2月18日,追捕组带着胡星登上中国航班,胡星被抓捕归案。
4月24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胡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5月18日,胡星涉嫌受贿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7月6日,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胡星案件。
8月8日,昆明中院对胡星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
胡星的归案对其他外逃贪官回国自首,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张浩林/摄
中院刑三庭庭长蔡顺斌告诉记者:胡星论罪当诛,但他积极自首、主动投案并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胡星案至此已告一段落,在上诉期内,如果胡星坚持不提出上诉,这个判决将是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但大家对于胡星案仍有许多疑问,争议最大的莫过于胡星受贿4000余万为何只判了无期徒刑。昨天,记者专访了主审胡星的审判庭——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三庭庭长蔡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