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年仅16岁的小灶和表弟一起出门玩耍,从此家人再也没见过他的面。后来家人了解到,昆明市小坝派出所在清查“三无人员”时,把小灶当成“三无人员”送到了收容遣送站,小灶在几个收容遣送站间辗转周折后,最终下落不明。
“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应该也是个大伙子了!”回忆起当年活泼可爱的小灶,吕大爷心疼不已。“不管怎么说,我们活要见人、死要见尸!”7年后的昨天,小灶的父亲将昆明市救助站(昆明市收容遣送站的前身)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
孩子逛街变成“三无人员”
今年已72岁高龄的吕大爷看着小灶从小长大,对小灶的身世也有所了解。“这个孩子的身世很可怜,他是家里的独子,但是个聋哑人,两岁时父母离了婚,从此他跟着父亲过,可家里实在贫困,父亲无法养活小灶,于是把小灶从镇雄送到在昆明做生意的叔叔家寄养。”吕大爷说,叔叔把小灶当成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顾,“没想到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竟会遭遇这种事情!”
2000年12月5日,16岁的小灶带着14岁的表弟一起出门玩耍,之后一直没有回来。据当时的目击者说,小灶带着表弟在家附近的街上走着走着,正好遇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清查“三无人员”,有个联防看到小灶即对他进行盘问,要求小灶出示身份证,“孩子才16岁,哪来的身份证,加之他又是个聋哑人,根本听不见联防在说什么,于是孩子和联防纠扯起来”,之后小灶被当作“三无人员”带回了小坝派出所。
转遣途中莫名失踪
等家人赶到小坝派出所时,民警说“人已经送到收容遣送站了!”之后,家人赶到昆明市收容遣送站,“我们一连找了三天,可收容遣送站都说查无此人”。
直到第4天,收容遣送站的一位领导看了小灶的照片后,才说他们确实收容过照片上的这个孩子,但根据收容记录,孩子并不叫小灶,而叫肖仲均,是因为涉嫌盗窃被送进收容遣送站的,且在《收容遣送表》上填写的是:“肖仲均,男,17岁,文盲,家住四川省壁山县。”“这个孩子虽然不会说话,但会写字,我们问他是哪里的人,他自己写家住广西隆林县。”于是12月7日肖仲均就和其他百余名流浪人员一块儿,被昆明市收容遣送站送到湖南怀化收容遣送站转遣。
小灶怎么成了肖仲均?家庭住址又怎么会填“广西”?因为找不到人,小灶的叔叔只好按照收容遣送站提供的遣送路线一路寻找小灶,“可我们一路打听,都没有小灶的消息。”
小灶的父亲因为这事气得瘫痪在床,妻离、子散,又患重病,一个家就这样彻底垮了!
父亲申请宣告独子死亡
“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怎么说没就没了!”此事发生后,小灶的家人四处反映、投诉。官渡区检察院法纪部门经调查证实:官渡公安分局在2000年12月6日凌晨送到昆明市收容遣送站的“肖仲均”就是小灶!并查明了小灶“失踪”的整个过程:12月7日昆明市收容遣送站将“肖仲均”遣送到湖南怀化收容遣送站,12月12日湖南怀化收容遣送站又将“肖仲均”转送到湖南省缓浦收容遣送站,而缓浦收容遣送站看到“肖仲均”是个聋哑人,以无法确定其详细身份和家庭住址,在12月14日,发给肖仲均30元钱后,让他自行返乡,从此小灶下落下明。
“如果不是公安乱抓人,小灶也不可能失踪!”为了讨个说法,2002年8月小灶的父亲将官渡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官渡分局收容小灶的行为违法并索赔28万元。从此,小灶父亲走上了漫漫诉讼路。
2003年2月,法院经两审,最终确认了官渡公安分局收容小灶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因无证据证实小灶已经死亡或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法院驳回了小灶父亲要求进行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明小灶已死亡以便获得国家赔偿,拿钱来治病,在亲朋的劝说下,2004年12月小灶父亲含泪向盘龙区法院递交了申请,要求宣告小灶死亡!2006年3月14日,盘龙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小灶死亡。
公安违法行政被判赔7万元
2006年3月23日,小灶父亲向官渡公安分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小灶被宣告死亡与官渡分局对‘肖仲均’的收容遣送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且对‘肖仲均’的收容遣送行为并不是公安机关单独作出的,昆明市收容遣送站对‘肖仲均’的失踪负有直接责任,小灶父亲仅对官渡分局要求国家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同年8月22日官渡分局作出《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
拿到《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两天后,小灶父亲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官渡分局赔偿28万元。通过这起官司,小灶父亲拿到了官渡公安分局73620元的赔偿金,但在这份判决中,官渡公安分局只承担了20%的责任,官渡区法院认为“小灶的死亡系多因一果,官渡分局的违法行为并非造成小灶死亡的唯一原因,小灶的监护人监管不力,及昆明市收容遣送站、湖南怀化收容遣送站、湖南省缓浦收容遣送站在没有认真查明小灶身份、住址的情况下,即进行转送或者让其自行返乡,也是导致小灶下落不明的原因,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官司宣判后,双方都未提出上诉,吕大爷说今年3月份小灶家已收到了官渡分局支付的赔偿款。
孩子父亲状告救助站
“既然法院都说了收容遣送站有责任,就应该追究他们责任!”于是小灶的父亲又将昆明市救助站(昆明市收容遣送站的前身)告上法庭,索赔14万余元。
昨天下午的庭审中,头发花白的吕大爷以小灶父亲代理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上。他情绪激动地控诉救助站不负责任的乱遣送行为,“那孩子才16岁,被救助站乱遣送到湖南后杳无音讯,今天我们状告救助站,就是要让其对孩子的死负责!”
“我们对肖仲均进行收容及遣送的行为于法有据!”对于被“指控”乱遣送人,救助站的代理律师不予认可:“我们是遣送过一个叫肖某某的人,那人21岁,不会说话,进了救助站后,他告诉工作人员家在广西隆林,我站按相关规定将他遣送到湖南的对口收容站转遣,我站的遣送行为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
“我们没有遣送过小灶,小灶的死与救助站无关!”代理律师同时提出,小灶父亲在2000年就已经得知小灶失踪,可到现在才提起诉讼,早已过了诉讼时效;且按规定国家赔偿应先向赔偿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可救助站并未收到小灶父亲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由于双方都提出肖仲均并非小灶,法院需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庭宣布休庭,待相关证据核实清楚后再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