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党风廉正办的李桂芬(左)主任和李荣富,简短地向记者介绍了财产登记情况。
10月19日,一则消息在网上广为传播: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对该县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进行登记,并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消息一出,有人叫好,有人质疑——有人认为施甸县的做法于反腐倡廉具有标本意义;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政治作秀”,是“形象工程”,是“花架子”——甚至连花架子也没搭好。
当记者前往该县采访时,负责这项工作的县纪委,却对此出言谨慎。
廉洁自律 全省首例
10月22日上午,经施甸县委宣传部协调,记者来到县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
据工作人员李荣富介绍,登记干部家产,年初就开始计划了,正式实施是从今年7月开始,10月中旬结束。全县共有320名副科(实职)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登记,其中130名正科、190名副科级干部;登记范围包括所有土地使用权、住房、各类家具、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工资收入、奖金收入、个人理财、存款情况、贷款情况及个人收藏(金银珠宝首饰、名人字画及古董)等。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登记,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完成登记后,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保真实性。如果以后哪个干部财产突然增加,一是有所对照,可以财产来源不明立案调查;二是还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
据称,此次登记将存入干部个人的廉政档案,作为监督其廉政情况的重要依据。以后凡是从普通工作人员提拔为领导干部的,都要对个人财产进行公示——今年10月17日前就对45名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财产进行了公示。
办公室主任李桂芬和李荣富认为,此举将有助于纪检监察部门掌握更完整的领导干部个人信息资料,从而进行有效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李桂芬说,施甸县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登记个人财产,这不仅在保山市是首例,而且在整个云南省,应该都从未有过。
准备采访 纪委说“不”
记者表示欲进一步采访时,李桂芬称要请示一下领导。片刻后,县纪委副书记李志伟来到办公室表态——此事能否采访报道,要向领导汇报;如果领导同意,他再安排记者采访。
下午,李荣富给记者来电称,相关领导表示此项工作刚展开,目前还不宜宣传报道。
当天下午,记者再次找到县委宣传部协调。可与县纪委联系后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采访报道——除非省纪委或市纪委同意,县纪委才会接受采访。
记者又与保山市委宣传部联系,希望帮忙协调市纪委给施甸县纪委打个电话,协调县纪委接受采访。保山市委外宣办的陶副主任帮记者协调了一通之后,结果一无所获。
于是,记者只好一个个单位、一个个乡镇地去了解,以期找到出台这项政策的原因。
有人称道 有人质疑
施甸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蒋红原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次登记他也参加了,据他了解,县委书记和县长都主动登记了,县人大、县政协的一些领导也登记了。
记者欲采访该县县长和县委书记,但有关领导称县长和县委书记都在忙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的事,没时间。记者来到县委组织部想了解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时,工作人员拒绝了我们的采访要求。
随后,记者来到该县交通局、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教育局局长赵成兴说,“我是一步步从教学第一线走到领导岗位上的,再说,施甸县的教育单位都是‘清水衙门’,我也没贪,登记就登记吧,无所谓!”
交通局局长田建文说:“我也不晓得我登记了没有。”田说,他没接到过通知,原因是今年7、8月他正在昆明住院,回施甸后也没听说。
而该县某单位一位干部则说,施甸县的官员登记家产,是一次政治作秀,是形象工程,在摆花架子——甚至连花架子都没搭好,没什么作用。其理由是:“虽然要求干部登记家产,但却没人去监督是否据实登记,没有人检查、没有人督促,想登记多少就登记多少,这有什么作用呢?”
对于这名干部的质疑,县党风廉政办公室主任李桂芬认为,此次登记干部个人财产,纪委只掌握情况,没有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核——原因是要具有执法资格的部门才能审核。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职务的干部则说,此次干部登记财产,看得见的他们可以据实登记,看不见的、目前还不能“变现”的,他们可以不登记——比如,一些干部在保山买了房产,但是用亲戚朋友的名字买的;还有人养了价值上千万元的兰花,一是这些兰花值多少钱现在没有准确数字,二是兰花还没变现之前只能是草,还不能算“财产”,也可以不报。像这样的“隐形财产”,还有多少没报呢?
登记只为防微杜渐?
在保山市,较为典型的腐败案件在昌宁县和龙陵县发生过。而据了解,施甸县近年来没出现过大的腐败案件,县处级领导涉案的几乎没有。
“想贪都没得贪”
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兴勇说,施甸县经济比较落后,年财政收入八九千万元,干部年人均工作经费400元,“当个官员也没什么可贪的”。其称,该县往年的几起腐败案件几乎都是商业贿赂案件,比如医生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吃回扣之类,数量都不大。
警示教育没松懈过
据了解,2006年10月23、24日,县纪委组织该县220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两批走进保山监狱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县纪委规模最大的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活动。在保山市纪委将保山监狱划定为警示教育基地以来,施甸县是组织参与人员最多的县。
也有腐败“精品案例”
尽管李兴勇和李桂芬一再强调,施甸近年来没出过大的腐败案件,登记只为防微杜渐。但据了解,该县近年来也出现过一些“精品案例”。
该县原卫生局局长杨朝全,历任施甸县木老元乡党委书记、由旺镇党委书记、县计生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其任由旺镇党委书记期间,虚报冒领烤烟后补款,非法占有公款10万余元。2006年,被保山市隆阳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省检察院公布的2006反贪“十大精品案件”中,施甸县一起腐败窝案榜上有名:姚关中心小学出纳赵光娥、会计吴有龙、校长黎明星贪污案,姚关乡(现改为姚关镇)烟办出纳沈自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乡党委书记蒋锡海、大乌邑村支部书记蒋天寿贪污案,以及姚关镇大乌邑村村主任赵从海挪用公款案。这起案件涉及施甸县姚关乡大小官员7人。
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原万兴乡乡长、乡党委书记李忠辉在调任县农业局局长后,被查出问题,结果被逮捕入狱,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如今,李忠辉又回到了施甸县农业局。
李忠辉告诉记者,他从万兴乡调到县农业局时没有问题,审计部门审计过他的账务,没有问题他才得以调走。
李称,他调走后,该乡财政所原会计(事发时已升为所长)被查出有经济问题,原因是此人把乡里的20万元挪用借给他人,别人还回来后,他就把这笔钱占用了,“此事我虽然不知道,但是在我在任期间发生的事,我负有领导责任,因而才判了我1年的有期徒刑并缓刑2年。”
就在记者前往县农业局采访李忠辉时,在农业局大门外看到一张由县监察局发布的公告:该局一姓冯的干部因违反党纪政纪,被县监察局立案调查。(记者 郭春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