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7日电(记者李倩 李怀岩 王优玲)6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走廊论坛在昆明正式成立,自此,中、越、老、柬、缅、泰六国的交通走廊将逐步发展成为全面成熟的经济走廊,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常务副总理宋沙瓦·凌沙瓦(Somsavat Lengsavid)说,经济走廊论坛的成立,是进一步扩展今年3月在老挝万象召开的GMS第三次峰会的成果,成为GMS组织机构的协调中心,推动和帮助那些参与区域规划和经济走廊发展的边境省地方政府,并成为连接政府和民众的桥梁,特别是为组织实施南北经济走廊发展谅解备忘录进行准备,以保障次区域的永久平衡。
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的商务官员在会上提出,论坛成立后,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开发、农业合作、轻工制造业、旅游等领域的相互投资和互利合作。同时要探寻各种合适的方法,加强GMS框架间的联系,其中包括扫除涉及到的政策、法规限制和不统一的各种障碍以及在贸易、运输管理上的制约章程,建设性地解决来自传染病、非法迁徙、破坏环境的影响。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谈到,GMS经济合作机制经各国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和亚行的大力支持,在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走廊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及一体化创造有利条件。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任务,就是把现有的交通、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其加快转化为次区域发展的经济优势。"陈德铭说。
在会上,越南、泰国、缅甸、柬埔寨等国政府官员也都讲述了各自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情况,他们希望通过举办经济走廊论坛,把各方的行动和观点统一起来,谋求共同发展,使经济走廊沿线省份成为最大的受益方,真正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现在及将来的经济增长点。
首届GMS经济走廊论坛包括GMS经济走廊主论坛、省长论坛和边境城市发展论坛。论坛主题为:平等互利合作,持续平衡发展。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中、越、老、柬、缅、泰六国共同参与的一个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在1998年举行的GMS第八次部长级会议提出了经济走廊的概念,其含义是将交通走廊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各国间的合作与往来提供便利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