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昨天,昆明市教育局通报的全市教育系统校舍工程质量检查结果显示,2006年以来各级各类学校竣工和在建项目共计293个,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都符合国家要求,工程质量均一次性验收合格,抗震设防等级均达到地区标准,施工过程中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抗震等级均达地区标准
6月中旬,由昆明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和质检站等部门组成5个市级联合抽查小组,对14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和各级各类学校2006年以来竣工和在建校舍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对全市2006年以来各级各类学校竣工和在建项目共计293个,总建筑面积为671390.968㎡,总投资122233.1072万元的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从各组检查情况反映,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都符合国家要求,工程质量均一次性验收合格,抗震设防等级均达到地区标准,施工过程中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截至目前,还未发现竣工和在建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部分民办学校存安全隐患
据了解,昆明市各县(市)区对D级危房进行彻底清查,绝大部分已经停止使用。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呈贡县的吴家营乡郎家营小学、吴家营乡中心小学的教学楼鉴定为D级危房,并已列入排危计划,准备通过异地新建来解决危房问题,但由于新建学校用地一再调整,两所学校的危房还在使用。
另外,部分民办学校存在校舍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抽查,部分民办学校校舍一般由私人自行建盖或是临时租借当地的仓库、厂房等,工程质量没有任何监督和材料痕迹。民办幼儿园租用私人房屋办学,既没有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又没有任何质量监督材料,存在较大的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设方须具相应资质
工作组提出,今后,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学校要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要把施工安全目标分解到监理、施工企业的每一个班组和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平时要加强对施工企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
结合汶川大地震的启示,昆明市高度重视校舍建筑质量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建筑、结构、消防、抗震、避雷、人防、绿化专项设计等),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长效监督机制,并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