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日电(记者 周雷)7月1日20:35,一辆轿车高速冲进昆明闹市区的公交车专用车道,撞伤站台上的5位行人,其中包括一名3岁的儿童。就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分钟,一名姓曾的热心女士首先成为“记者”。
这位女士先后向110、120、交警指挥中心、新华社、昆明当地电视及平面媒体报告自己的现场见闻,并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在记者接到这名女士的电话之后,立即在当晚赶到现场,看到被肇事车辆撞毁的交通护栏,当晚现场一些交通维护人员对撞坏的交通设施进行维护,由于现场难以找到目击者,记者又拨通曾女士的电话,“你在现场等着,我这就出门,我来现场告诉你当时情形。”
在到达现场之后,曾女士详细描述她在90路公交车上见到的一幕:"我当时在90路公交车上,看见一辆深色车辆冲上站台,撞伤多人,直接看见车辆撞伤一名男士,车轮在伤者身上滚动。"
随着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公众的新闻意识越来越强。像曾女士一样,很多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媒体”“找记者”,他们成为媒体无所不在的“眼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