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冶炼厂浓烟滚滚
■省环境保护局6月4日一份环境违法典型事项通报显示:曲靖市33家违规小炼铁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除1家办理过环保手续外,其余32家企业均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
■现此案已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列为后督察重点项目,同时被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列为2007年度十大环境典型违法案件之首。
■然而,当本报记者于6月26日-27日连续对曲靖市、宣威市境内的冶炼厂进行明察暗访时却发现,有5家在“黑名单”上的小企业仍在顶风生产。
■在如此强势的压力下,这些小炼铁项目为何还在进行?记者通过实地探访,试图从源头探寻这些违规冶炼厂的“生存之道”。
3次下函督办收效甚微
据了解,对于宣威市境内的小炼铁企业拆除问题,省环境保护局曾先后3次下函曲靖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宣威市境内的小炼铁企业进行拆除。
2月28日,省环境保护局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环保局关于查处宣威市小炼铁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意见》,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6家小炼铁企业,由宣威市政府依法取缔、关闭,于今年4月1日前拆除;对未办理环保手续仍在生产的7家小炼铁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并于今年8月31日前予以拆除。
然而,4月14日、15日,省环保局组织执法后督察发现,宣威小炼铁企业污染环境和违法建设问题尚未完全得到解决,其具体情况为:8家已按要求拆除,两家正在拆除,17家关停但没有拆除随时有复产可能,而且有5家仍在违法生产。
4月22日,省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下函,要求限期拆除宣威市境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尚未拆除的17家小炼铁企业,责令5家仍在生产的小炼铁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拆除,彻底消除辖区内小炼铁企业污染环境问题。
4月25日,省环境保护局第三次向曲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尽快做好宣威市小炼铁关闭拆除工作的函》,要求曲靖市政府加快工作力度,督促宣威市政府立即关闭拆除23家小炼铁企业,并将关闭情况于5月4日前反馈到省环保局。
但直到6月27日记者采访时,该市仍有5家小冶炼厂在继续生产,至少10多家冶炼厂虽已停产,但尚未实施拆除。
污染企业仍在顶风生产
“目前还在生产的这5家小炼铁企业均未办理环评手续,肯定存在污染。主要表现在粉尘、废气、废水3个方面。”宣威市环保局局长海宇飞说。6月27日,记者在距离宣威市落水镇福利冶炼厂两三百米远的地方就看到位于山脚下的冶炼厂烟囱正在排出滚滚浓烟。
而一些先前被停产的企业,面对主动上门收购残留物资的顾客表现得十分冷淡。记者乔装成收购废旧机械的生意人来到早已被停电停产多时的宣威荣祥福利冶炼厂,表示想购买厂里的废旧高炉。冶炼厂负责人杨果看了看记者,不屑地甩出一句话:“你留下电话就行了,我们厂到底是拆还是不拆,到现在上面还没有明确呢!”记者借故参观这个冶炼厂时发现,厂区里面不仅堆放着大量的铁矿石等原材料,还有两名技术人员正在对传送带进行维修。
环保局长“进退两难”
按照有关法规,任何新建项目首先都要通过环评后才能开工建设。海宇飞很形象地将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称为“先上车后买票”。
据介绍,在2003年之前,有一部分企业办理了环评,但是自《环评法》颁布实施后,环评就没有再审批。宣威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士透露,这33家小炼铁企业,不仅是没有环评手续,有相当一部分小炼铁企业甚至什么手续都没有办。
“我只敢说这些小炼铁企业肯定不合法,但究竟是不是合规、是不是符合产业政策就不是我能回答的。”海宇飞说,他这样的基层环保局长身陷“两难境地”:“作为环保局长,环境保护与执法是我的职责,如果企业污染了环境,我们不得不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企业为当地财政做出了很大贡献,保守地说,一家小炼铁企业每年交纳给地方财政的税收也不下50万元,并且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我们又不忍心管。”
海宇飞还透露,今年2月28日省环保局曾授权宣威市环保局,对未办理环保手续仍在生产的7家小炼铁企业分别处以了10万元的罚款,可已经过去了4个月,罚款仍未上交。
面对记者的追问,他表态:“还在生产的这5家企业保证在今年12月20日左右全部关停。”
三原因导致拆除难?
5月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向省环境保护局报告了宣威市小炼铁企业关闭拆除情况:到当日为止,已完成15家企业的关闭拆除工作,近期内尽快对剩下的8家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拆除。
然而,记者6月26日从当地获得了一份6天前宣威市政府给曲靖市淘汰落后产能检查组的汇报材料——“宣威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情况汇报”显示:淘汰落后钢铁企业涉及27户,现已拆除炼铁高炉11座,剩余17户停电停产,由于债务、土地、工资等问题不能拆除,已致使4306名工人失业。
曲靖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这些企业难拆除主要有3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这些企业都是一些私人老板投资的,投资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且大都没有收回投资成本;二是企业大都是“福利”企业,不同程度承担了一些社会责任;三是根据云南省政府相关产业政策,还在生产的这些企业还未到“淘汰落后产能”的关停时间,有5家是在今年年底,有1家要到明年年底。
但国家及省环保部门的关停决定与政府相关产业政策之间,哪一项才是执法依据?该负责人对这个问题选择了沉默。(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