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教训,坚决遏止无证或持过期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的行为,省国土资源厅目前已发出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不得批准无证开采者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不得供电,不得发放营业执照,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从重处以罚款。
《通知》指出,凡未依法提出延续申请,或延续申请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开采矿山,一律视为无证开采。目前已经过期的采矿许可证,原采矿权人应当向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说明过期原因,经审核同意后,可于12月31日前,向有权限的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注销。过期采矿许可证在延续申请批准前,矿山必须停产整顿。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无证或持过期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的矿山,无条件立即停止一切采矿活动。
今年12月,针对各地清理、制止、查处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把该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州市人民政府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完)(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