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云南省各级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动利用机制,积极参与合作”的指示精神,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省积极推进产业投资与基础设施合作,“9+2”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口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科技、信息产业、交通、(部分)城市旅游、劳务等合作协议。
科技领域,云南省组织参与了中医药论坛暨展览、经贸合作洽谈会和科技合作联席会等活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信息产业领域,开通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交流网,推进了政府与政府、政府与民间及民间与民间的交流,逐步开展身份认证、电子银行、旅游、物流等电子商务应用。交通领域,国家高速公路网在云南省内规划的里程约3900公里,正在建设的有1036公里,现已有1147公里建成。“十一五”期间,云南将新建或改扩建富宁港、水富港,建成后云南将增强在泛珠区域内水运方面的运输能力。旅游业领域,草拟了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共同打造“滇桂黔中国喀斯特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合作意见,加入了“活力广东”网的“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宣传网站”等。劳务输出,与广东、福建等地的合作成效突出,建立了劳务输出和输入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立基地化运作的劳务合作机制,设立劳务派出机构。能源领域,“十五”期间,云电累计向广东省送电216亿千瓦时,有力地促进了两省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云电送粤将累计达到1110亿∽1183亿千瓦时。经贸领域,2004年以来,云南省与“9+2”各方签订经贸合作项目1465项,协议金额675.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45.38亿元。
“9+2”政府积极推动区域市场建立开放市场准则,加快市场规范和协调管理。商务和贸易投资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和物价等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标志着各方在区域市场环境、市场监管、企业合作、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检验相互认证、联合打假、物价管理以及行政执法和信息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有力地促进区域内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加快形成区域内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无障碍”大市场奠定了基础。此外,“9+2”政府环保部门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非政府机构签署了《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议》,珠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正式启动,云南、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6省区环保部门已达成共识,正在联合编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记者 杨旻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