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金沙江流域(下游)14地州市的旅游合作对于推动我国西部地区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促进金沙江流域区域旅游合作为研究目的,以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基础和载体--旅游城市建设为切入点,论述了旅游城市在区域旅游发展中所发挥的基础性作用,阐明旅游城市建设对于区域旅游合作的促进方式,并在区域旅游合作背景下,进一步提出金沙江流域旅游城市建设与区域旅游合作互动发展的策略与建议。
关键词:
金沙江流域 旅游城市 区域旅游合作
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区域合作不断涌现,而区域旅游合作也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区域旅游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2003年7月《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宣言》的签署,拉开了构建我国首个跨省市无障碍旅游区工作的帷幕,由此也翻开了中国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新的一页。金沙江流域(下游)是我国云、贵、川的重要结合部,该区域14地州市境内拥有丰富多彩且各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深沉厚重的历史文化、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纯朴浓郁的民族风情。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对于促进金沙江流域旅游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提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旅游业从政治接待性质开始转向经济性质,关于区域旅游合作的研究开始逐渐形成和发展。国内学者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曾提出将区域旅游合作作为一种改革思想的设想[1]-[2]。此后,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研究大体经历了起源阶段(1980-1984)、起步阶段(1985-1991)、发展阶段(1992-1998)、提升阶段(1999-至今)[3]。在理论上,各种研究主要探讨关于区域旅游界定、合作机制以及旅游区划等问题;在实证中,分析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合作区域,如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4]、"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5]、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6]、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 [7]等。研究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大旅游"、旅游联合促销、联合发展的空间组织形式 [3]。
纵观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发展,合作实践率先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展开,合作理论研究也集中关注区域合作本身,而对合作的主要参与城市的自身条件提及甚少。事实上,东西部地区之间旅游业发展显然存在的基础差异,往往正是引致西部地区旅游合作效力受到牵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已被《中国西部区域旅游合作战略研究报告》 从侧面所证实。由14个地州市组成的金沙江流域(下游)就位于我国西部云、贵、川的结合部,是一片富集了大量特色旅游资源的地区。推进金沙江流域旅游合作,是实施我国西部大开发,促进西部旅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金沙江流域旅游的发展,旅游发展基础薄弱具有一定普遍性,尤其以城市为核心的旅游区域更为突出,对于区域旅游合作的有效开展造成不可忽视的阻碍。鉴于此,以旅游城市建设为研究切入点,研究旅游城市建设在西部地区特别是金沙江流域的重要性,探讨旅游城市建设对区域旅游合作的促进作用,具有其现实意义。
二、旅游城市的界定
对旅游城市的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是研究旅游城市建设相关问题的基础之一。尽管从1998年起,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标准》已将8批共数百个城市列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但旅游学研究中却很少对此概念进行探讨,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性的术语加以应用,且衍生出诸如 "旅游中心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城市"等与"旅游城市"关联性较强的概念。本文认为,旅游城市的概念与上述概念是相互包容的。旅游中心城市概念的提出是针对其吸引和辐射的旅游区域而言,它是指在旅游区域的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起核心作用的城市[8]。在旅游中心城市中,其中一部分城市其自身暂不具备旅游吸引力,而是依附于重要旅游景区,作为旅游区域的核心节点,为旅游者提供配套旅游服务,如宜昌是服务于长江三峡旅游;而另一部分城市不但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而且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城市旅游业发达,使城市本身具有较大的旅游吸引力,从而形成了旅游目的地城市,如北京、昆明、桂林、丽江等。显然,旅游目的地城市是旅游中心城市的更高级形态。鉴于上述城市的功能在旅游经济发展中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旅游城市定义为:是指在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为满足旅游消费需求而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关设施和服务的城市。可见,本文所界定的"旅游城市"与"旅游中心城市"的外围边界相一致(参见下图)。
基于上述旅游城市概念的分析,对西部后起地区旅游城市建设可形成两点认识:一、不论城市的类型、产业定位及其发展基础如何,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丰富性和旅游景区在地域空间上的广泛性,决定了绝大多数城市都具有建设旅游(中心)城市的潜在条件。二、要建设更高一级的旅游目的地城市,需要结合城市的资源和各种条件,在城市旅游的吸引力上做深层次挖掘。
图 旅游城市的界定
三、旅游城市是区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以市场为导向的旅游开发理念指导下,不但应将旅游景区开发列为区域旅游开发的重要环节,更要把旅游城市的建设视为区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不但由于城市自身的功能能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的综合需求方面更具优势;还在于其能够发挥旅游城市的辐射效应,对次级区域的旅游产业具有广泛的带动效应;同时,旅游城市在区域旅游合作中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城市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城市是人类物质文化生活发展的最重要的空间场所,是区域范围内一系列的中心(行政中心、经济中心、科教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交通中心等),城市所具有的高度"聚集"效应无疑构成了综合性旅游产业最有力的支撑。旅游消费的高层次性以及旅游者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旅游者满意与诸多条件(设备、设施、大量的工具和手段)的完善程度具有密切关联。随着旅游环境意识的增强,旅游景区的开发保护理念已不允许较大规模的接待服务设施建于景区内部。将周边的城市或城镇作为游客接待中心是发展的趋势和必然。同时,从发展旅游业的角度看,城市通常也是交通干线的枢纽和节点,具有旅游发展的良好交通出入条件和相对优越的服务设施,是一定区域的旅游接待和组织中转中心。一些城市还在旅游活动中同时扮演了客源地、集散地与目的地的三重角色。就由多个城市通过交通线和经济网构建的区域城市体系而言,则在很大程度上与旅游地域系统(区域经济地域系统背景下演化出的次生地域系统)存在着要素、结构及功能上的统一,这种统一耦合的产物便是地域旅游城市网络体系[9]。因而,要完善旅游地域系统的旅游地域结构和经济结构,提高旅游地域系统的整体功能和经济效益,依托区域城市体系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二)旅游城市是区域旅游发展的主导
旅游城市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但体现在对旅游经济收入的巨大贡献,还反映在对周边旅游地域的辐射带动效应。2005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总额为292.96亿美元,而我国60个主要城市(均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国际旅游收入综合就达208.0112亿美元,占旅游旅游外汇总收入的71%(参见表1)。同时,旅游城市不仅是现代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旅游经济收入来源,而且还是沟通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客源地的桥梁和游客集散中心,对旅游目的地起着"城市名片"的旅游形象宣传作用,对其周边的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具有十分重要的带动功能[10]。因此,旅游城市是带动城市周边旅游地域发展的关键环节,在区域旅游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
表1 中国2005年60主要城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美元
城市 收入 城市 收入 城市 收入 城市 收入 城市 收入
北京 361891 南京 57557 九江 2357 南宁 2460 延边 4161
天津 50901 无锡 26323 济南 4175 桂林 23635 哈尔滨 11566
石家庄 2395 苏州 63905 青岛 41493 北海 642 上海 355588
秦皇岛 9257 南通 13531 烟台 13207 海口 4023 泉州 37728
承德 3989 连云港 4601 威海 7086 三亚 7451 漳州 1400
太原 3683 杭州 75804 郑州 9101 重庆 26436 南昌 1807
大同 2297 宁波 24833 洛阳 3674 成都 17640 汕头 5950
呼和浩特 1492 温州 9097 武汉 17248 贵阳 3704 湛江 1483
沈阳 17272 合肥 4006 长沙 15128 昆明 17250 中山 21027
大连 40000 黄山 9174 广州 228466 拉萨 3191 西宁 859
长春 5103 福州 27266 深圳 200869 西安 40900 银川 170
吉林 832 厦门 55233 珠海 70148 兰州 1382 乌鲁木齐 6265
60主要城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总计:208.0112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2006》
(三)旅游城市是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载体
区域旅游合作是由合作主体、合作客体以及合作载体三个要素构成,是三要素的统一。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由两个层面构成,即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我国旅游业是政府主导型,政府是旅游合作的第一主体,旅游企业是第二主体。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而旅游企业根本上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旅游合作主体利益的博弈过程。博弈的对象,即区域旅游合作的客体,是旅游产业及其组成部分。在区域旅游合作框架下,合作各方在旅游产品开发、线路设计以及营销等诸多领域进行合作,优势互补,增强自身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在合作共赢的发展中,旅游城市充当了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载体角色。在实践中,区域旅游合作的载体往往具有多个层面:国家之间、省域之间、城市之间以及景区之间均可结成旅游合作联盟。然而诚如前文所述,由于城市与旅游业发展的高度关联性,使得区域旅游合作不论上至宏观领域或是下至微观层面,大都最终体现为以旅游城市为载体的合作。例如:11省区政府领导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区域合作便是由一系列的城市合作所体现,诸如2004年7月17日14城市《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2004年9月28日两广六市"两广六市无障碍旅游区"启动、2005年11月27日29城市会议达成"2005泛珠三角城市旅游发展(广州)共识"以及2006年2月13日13城市形成《闽粤赣边区域旅游研讨会会议纪要》等。而跨省区的景区线路产品的无障碍打造,也必须在城市层面寻求旅游交通以及旅游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的合作。可见,旅游城市已经成为区域旅游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
四、金沙江流域旅游城市建设对区域旅游合作的促进
旅游城市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基础之一,完善的旅游城市建设对于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纵观我国卓有成效的区域旅游合作,以发展基础较好的旅游城市为主要载体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据统计(如表2所示),长三角旅游合作区的15个城市中,93.3%均为我国优秀旅游城市;珠三角旅游合作区83.3%为我国优秀旅游城市。相比之下,在金沙江流域14地州市组成的旅游合作区中,旅游城市建设基础相对薄弱,优秀旅游城市数量仅占42.9%。要促进金沙江流域的区域旅游合作,就需要加快旅游城市建设,发挥旅游城市在扩大区域旅游合作基础,培育区域旅游合作条件以及优化区域旅游合作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表2 我国典型旅游合作区域中优秀旅游城市比例一览表
项目
合作区域 参 与 城 市 优秀旅游城市 优秀旅游城市数量 优秀旅游城市比例
长江三角洲 上海、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苏州、南通 上海(1998)、杭州(1998)、宁波(1998)、绍兴(1998)、南京(1998)、镇江(1998)、扬州(1998)、无锡(1998)、苏州(1998)、常州(2001)、南通(2003)、湖州(2003)、嘉兴(2003)、舟山(2005) 14 93.3%
珠江三角洲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东莞、中山、江门、顺德、南海、番禺 广州(1998)、深圳(1998)、珠海(1998)、肇庆(1998)、佛山(2000)、惠州(2000)、中山(2000)、江门(2000)、南海(2000)、东莞(2003) 10 83.3%
金沙江流域 毕节、楚雄、昆明、六盘水、凉山、泸州、内江、攀枝花、曲靖、宜宾、自贡、昭通、资阳、遵义 昆明(1998)、自贡(2003)、泸州(2005)、攀枝花(2005)、宜宾(2005)、遵义(2005) 6 42.9%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旅游局网站
(一)扩大合作基础--旅游特色互补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是一种经济理性人在利益驱动心理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是不同行为主体在区域利益纵横交错的条件下对可能实现的利益空间的一种共同追求。替代产生竞争,互补产生合作,互补关系是产生合作行为的动力源泉[11]。金沙江流域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深沉厚重的历史文化、绚丽多姿的自然风光、纯朴浓郁的民族风情,且地区之间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民俗相融。客观而论,金沙江流域旅游资源具有很大互补性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相似性,尤其是云、贵、川结合地带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尤为显著。据调查,贵州省碳酸盐岩的初露面积约占全省73%,云南省约占28.14%[12],而四川的诸多著名景区也均为喀斯特地貌景观。因此,西部地区在不断挖掘景区自身特色的同时,也需要寻求新的支点,增强旅游特色的互补性。加强旅游城市的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条件,并进一步挖掘城市的特色吸引物,将城市打造成为具有西部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形成西部地区特色化旅游城市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合作基础,推进金沙江流域区域旅游合作。
(二)培育合作条件--旅游基础设施无障碍
加快金沙江地区旅游城市建设,优先发展旅游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从而实现旅游城市自身的"无障碍",是实现旅游区域"无障碍旅游"的基本条件。所谓"无障碍旅游"是指在实现三个无障碍和五个共享(交通无障碍、服务无障碍、投诉无障碍及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基础设施共享、品牌共享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促使旅游服务"无缝隙化"和旅游资源完美整合[13]。实现无障碍旅游的关键,不但取决于政府之间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为政府和旅游企业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取得共赢;还取决于合作城市自身的发展条件,特别是作为旅游城市的设施完善程度。例如,建立游客集散中心,改善旅游城市及其外围交通系统,能够实现与周边区域旅游合作城市紧密相连,完善客源的集散功能,提高可进出性,有利于发挥城市的吸引和辐射功能,形成合作城市之间强大的分销网络,为进一步实现整体营销、互送客源创造条件。而加快旅游城市的信息工程建设,利用网络功能建立旅游信息系统,在旅游城市建立旅游信息中心,为旅游者提供快捷方便的旅游信息服务。若忽视旅游城市建设,导致合作城市自身都面临"重重障碍",进一步的"无障碍旅游"合作则只能成为一纸空谈。
(三)优化合作环境--吸引开发投资
西部地区旅游资源赋存丰富与开发资金短缺的矛盾始终制约着西部旅游产业的发展,而优先建设旅游城市,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优化城镇人居环境,不但有利于增强投资信心,吸引旅游开发投资合作,而且对城市其它产业的开发合作同样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当前,旅游城市建设不但注重打造城市景观,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休闲化更已成为现代旅游城市发展的一大趋势。城市通过城市公园、市民广场、中央商业游憩区(CBRD)、夜景营造、餐饮体系、娱乐体系以及其它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旅游休闲空间的打造,形成品牌,符合人文城市、特色城市、宜居城市、和谐城市的多元要求,并将构成强大的市场吸引力,也为商务旅游的开展提供了前提。此时,商务旅游的核心不是商务活动本身,而是如何为与商务活动相关的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从商务活动本身拓展到住宿、餐饮、娱乐等方面,继而争取在游览、购物、旅行等方面创造需求。更重要的是,借助旅游城市魅力的彰显,吸引商务游客中的投资者。由此可见,以旅游城市建设优化区域旅游合作环境,是实现旅游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的关键。
五、金沙江流域旅游城市建设与区域旅游合作互动发展策略
在金沙江流域旅游合作城市的现有发展基础上,顺应区域旅游合作的趋势,探索一条旅游城市建设与区域旅游合作互动发展之路是必然选择。金沙江流域旅游城市的建设具有较大的不均衡性。以我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评选为依据,14地州市中只有昆明(1998)、自贡(2003)的起步相对较早,泸州(2005)、宜宾(2005)、遵义(2005)、攀枝花(2005)发展迅速,而其它城市起步较晚(参见表2)。同时,以互联网google和baidu两大中文搜索引擎对于各城市旅游信息的检索结果为依据(参见表3),两者均靠前的城市为:昆明、宜宾、泸州、遵义、自贡、攀枝花。上述两种数据结论的高度契合,证实了金沙江流域旅游合作区的旅游城市,整体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在区域旅游合作的趋势下,为实现区域旅游合作的顺利推进,就需要充分利用区域旅游合作的有利条件,加快金沙江流域的旅游城市建设;进而以旅游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旅游合作,从而实现旅游城市建设与区域旅游合作的互动发展。
表3 金沙江流域14地州市旅游网上信息排名表
项目
排名 城市 www.Google.com 城市 www.Baidu.com
1 昆明 3,480,000 昆明 12,200,000
2 宜宾 1,050,000 昭通 2,380,000
3 泸州 973,000 宜宾 2,060,000
4 凉山 819,000 遵义 1,840,000
5 遵义 795,000 六盘水 1,650,000
6 自贡 783,000 泸州 1,620,000
7 曲靖 777,000 自贡 1,590,000
8 攀枝花 761,000 攀枝花 1,470,000
9 内江 640,000 内江 1,280,000
10 楚雄 620,000 凉山 1,100,000
11 昭通 561,000 资阳 986,000
12 资阳 523,000 曲靖 972,000
13 六盘水 442,000 楚雄 933,000
14 毕节 429,000 毕节 600,000
注:该结果是以"XX旅游"为检索词的查询结果。检索时间:2007年12月12日
(一)以区域旅游合作促进多层次旅游城市体系的打造
金沙江流域旅游合作区的参与城市应利用区域旅游合作所带来的市场共享有利条件,加快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的同时,根据各自条件,着力打造多层次的旅游城市体系,形成区域内规模不等、定位不同、特色各异的国际旅游城市、中等旅游城市(镇)以及旅游小城镇,为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打造建设多层次的旅游城市体系,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支持以及多部门的配合下,以旅游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依托,实现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城市化的发展密切结合。旅游城市的建设资金来源不能局限于政府的有限投入,而应寻求多渠道多样化的引资模式。当前实践中的一些地区将旅游城镇建设与景观地产业相互结合,取得良好成效,值得借鉴。
(二)以区域旅游合作推进旅游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在区域旅游合作的推动下,加快完善金沙江流域旅游城市的基础设施,实现自身的"无障碍",将成为政府兑现无障碍旅游合作承诺的基础工作之一。建设旅游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实现旅游交通的无障碍,需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的交通网络系统、交通指示标识系统、交通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游客专用的接待集散中心,使游客在旅游合作区域内能无障碍通行;实现信息查询的无障碍,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建立固定的信息沟通渠道,构筑统一、开放、高效的旅游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互通有无,实现信息共享;实现旅游休闲消费的无障碍,则需要在住宿、餐饮、购物以及娱乐等需求方面整合有利资源,开辟城市内的旅游特色游憩商业街区。
(三)以区域旅游合作推动旅游管理执行力的提升
在区域旅游合作的推动下,旅游城市管理的综合性已并非单个旅游部门能力所及,应建立政府支持下,以旅游部门为主导的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协调委员会,确保旅游城市管理所应具备的执行力。区域旅游合作中,互相开放市场,清除区域障碍,均涉及部门广泛。例如,泛珠三角洲各省区签订的旅游合作协议中就包括,鼓励旅游客运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打破跨省区旅游客运班车/包车的限制;解除跨区域旅行社的设立、区域内旅行社的组团业务以及汽车旅游方面障碍,等等。区域旅游合作中障碍的破除涉及面宽,需要城市内多方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进金沙江流域合作城市建立适应现代旅游发展的旅游管理模式,对于推进自身发展以及区域旅游合作均具有促进意义。
(四)以区域旅游合作重塑后起旅游城市的鲜明形象
在区域旅游合作中,打造跨区域旅游产品线路,实施整体营销的合作,不但应以景区为载体,更应借势将旅游城市的内涵和形象进行新的挖掘与包装。魏小安(2002)曾指出,最应该形成的名片是城市本身,而不仅是几个景区[14]。否则,即使旅游区域资源资源品位再高,忽视了旅游城市的建设,最终也只能沦为过去的桂林市一度的形象--"美丽的山水,破烂的城市"。作为金沙江流域后起地区的城市,可先将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定位为一般的旅游中心城市,着力发展和完善旅游的接待和服务;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城市现有的特色,整合有利资源,改善城市对外文化的包容性,注重城市旅游休闲空间的打造以及城市文化沉淀在细节上的体现。通过一系列的旅游城市建设措施,丰富城市自身的内涵,提升了旅游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并借区域旅游合作之势,将形象鲜明的新兴旅游城市推向世界。
(致谢:感谢王静博士和李莉叶博士为本文写作提供的宝贵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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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苏 振(1981-),广西桂林市人,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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