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张瑞芳)“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设立和规定“袭警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暴力袭击警察时难于依法处理施害者。”在云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代表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袭警罪”。
王田海代表说,从国外一些国家的情况看,“袭警罪”的法律保护对象不仅包括了警察,也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监狱、看守所管理人员等。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专门人员对本项立法建议展开立法调研,尽早将制定相关法律纳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修改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