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和云南、重庆、四川、贵州、广西、西藏6省(区、市)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海内外多家机构参与协办的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定于2008年6月6日至10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昆交会将按照信息化、专业化、商业化、国际化的要求,充分发挥联办、协办各方的优势,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办会质量和水平,切实把昆交会办成服务全国,服务东南亚、南亚,服务各方,内外贸相结合的区域性国际商务平台。
为充分发挥昆交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携手共同开拓东南亚和南亚市场,共谋商机,同求发展,特邀请贵省(区、市)组团或组织各类企业参加第十六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组织采购商参会洽谈,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业务洽谈范围
本届交易会业务洽谈以东南亚、南亚为重点,采取进出口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展洽相结合。具体包括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边境贸易、国内外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等。
二、展馆设置
第十六届昆交会设机电、农产品、信息产业、化工矿业、轻工纺织、医药及保健品六个商品专业馆,各专业馆主通道设“中国品牌”展区,同时设置境外来展馆(包括东盟国家来展、南亚国家来展和其他国家来展)、边境贸易、投资促进、服务贸易和外经5个专题馆。
三、参展企业资格审查及组织
根据商务部规定,国内参展单位应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包括边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资格审查由各组团单位负责并报昆交会办公室备案。
参展企业原则上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团;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大型企业也可单独报名参展;不统一组团的省、自治区、市的企业直接向昆交会办公室报名参展。
四、展位预订及收费
请组团单位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昆交会报名回执》以传真方式向昆交会办公室申报展位。每一标准展位(3m×3m)平均价格5000元(含组展费),室外露天展场每平方米150元。
请各组团单位或参展企业应按预订展位数量(面积)于2008年5月1日前将展位费用汇至昆交会办公室。
帐 户:云南昆交会招商招展中心
开户行:建行昆明市佳华广场支行
帐 号:53001615440050774929
五、联系机构
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办公室(简称昆交会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4楼
电话:0871-3139277、3164305
传真:0871-3164304、3164305
邮编:6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