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8日电(记者 伍晓阳)"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目前迪庆州已有8000多名城镇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1万名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有关人员介绍。
迪庆州民政局低保科科长杨世荣介绍,迪庆州1999年建立城镇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有8125人享受城镇低保。城镇低保实行差额补助,纳入低保者平均每年补助1400余元,部分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每年可获得补助3000多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去年开始实施,目前迪庆州有6.1万人纳入低保。今年提高补助标准后,他们平均每年可获得补助480元。此外,迪庆州农村还有3914名孤寡老人享受"五保供养",目前他们平均一年获得生活补助、节日慰问等不低于1500元。
迪庆州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全州人口37万多人,其中藏族人口约占33%。目前,迪庆州享受低保政策的城乡贫困人口已占总人口19.5%,这一比例高于全国和云南省平均水平。
杨世荣介绍,今年城镇低保覆盖计划增加2500人,农村低保覆盖计划增加2万人,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口将超过全州总人口四分之一。(完)